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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的意见(图)

时间:2022-05-10 09:04:26来源:网络整理

关于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加快农村配送物流体系建设的意见

国办发[2021]2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农村配送物流是农产品出村进城和消费品下乡进村的重要渠道之一。近年来,农村配送物流体系建设取得长足进步,与农村电子商务的协同发展效果显着,但仍存在终端服务能力不足、可持续性差、基础设施薄弱等突出问题,这仍然符合群众的期望。一定的差距。为加快农村配送物流体系建设,做好“六稳”“六保”工作,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准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完善县乡村配送服务体系,补齐短板完善农村配送物流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农村流通体系建设,促进群众就业创业,更好满足农村生产生活消费升级需要。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畅通国内大循环作出重要贡献。

二、主要目标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惠及民生。提升农村配送服务能力和效率,聚焦农产品进城“第一公里”和消费品下乡“最后一公里”,助力农民增收,促进农村消费升级。

坚持市场主导和政府引导。有效市场与有前途的政府紧密结合,以市场化为主要手段,积极打通政策堵点,引导各类市场主体创新服务模式,积极参与农村配送物流建设系统。

创新金融服务农产品物流体系建设[n]_金融创新与金融产品_金融办信用体系建设自查报告

坚持完善制度,提高效率。加强顶层设计,充分发挥配送物流体系优势,促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进一步畅通农村生产消费循环。

坚持资源共享、协同推进。支持邮政、快递、物流等企业共建共享基础设施和流通渠道,与现代农业、电子商务等深度融合,因地制宜打造一批协同发展示范项目,引领提升水平农村配送物流。

到2025年,基本形成开放惠民、集约共享、安全高效、双向畅通的农村配送物流体系,实现村镇有网点、服务有村、农产品有能运输、消费品能进,农村配送物流供给能力和服务质量明显提升,便民配送服务基本覆盖。

三、系统搭建

创新金融服务农产品物流体系建设[n]_金融办信用体系建设自查报告_金融创新与金融产品

支持邮政企业公平参与农村快递服务市场竞争,以市场化方式为农村电子商务提供快递、仓储、金融一体化服务。(国家邮政局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国家农村发展局、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等有关单位和地区按规定负责到职责分工)

企业可以提高农村配送物流系统的信息化服务能力。(商务部、交通运输部、国家邮政局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供销总社、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等相关单位和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合理配置城乡交通资源,完善农村客运专线运输邮件和快件合作机制,宣传推广农村物流服务品牌。(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国家邮政局、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等有关单位和地区分工负责)

支持行业协会制定和推广电子商务快递冷链服务标准和规范,提高冷链配送安全监管水平。邮政快递企业参与冷链物流基地建设,可按规定享受相关扶持政策。(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国家邮政局、国家农村发展局、供销总社、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等相关单位和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提高冷链配送安全监管水平。邮政快递企业参与冷链物流基地建设,可按规定享受相关扶持政策。(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国家邮政局、国家农村发展局、供销总社、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等相关单位和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提高冷链配送安全监管水平。邮政快递企业参与冷链物流基地建设创新金融服务农产品物流体系建设[n],可按规定享受相关扶持政策。(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国家邮政局、国家农村发展局、供销总社、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等相关单位和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金融创新与金融产品_创新金融服务农产品物流体系建设[n]_金融办信用体系建设自查报告

四、关键任务

引导快递企业完善符合农村实际的配送激励机制,落实快递公司总部职责,保护员工合法权益,保障农村快递网络可持续运行。(国家邮政局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创新金融服务农产品物流体系建设[n],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供销总社,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等相关单位和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保护员工合法权益,保障农村快递网络可持续运行。(国家邮政局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供销总社,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等相关单位和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保护员工合法权益,保障农村快递网络可持续运行。(国家邮政局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供销总社、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等相关单位和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助力当地农产品出口,巩固和扩大脱贫攻坚成果。(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国家邮政局牵头,供销总社、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及各地区等相关单位负责)按职责分工)

指导快递企业总部加大农村配送网络投入,规范农村配送网点管理,保障网点稳定经营。统筹利用现有资金渠道或专项政策,支持农村配送物流基础设施改造升级。(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国家邮政局、国家乡村振兴局、供销总社、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其他有关单位和地区分工)确保网点稳定运行。统筹利用现有资金渠道或专项政策,支持农村配送物流基础设施改造升级。(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国家邮政局、国家乡村振兴局、供销总社、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其他有关单位和地区分工)确保网点稳定运行。统筹利用现有资金渠道或专项政策,支持农村配送物流基础设施改造升级。(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国家邮政局、国家乡村振兴局、供销总社、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其他有关单位和地区分工)

加强配送物流服务监管和运输安全管理,健全消费者投诉申诉机制,依法查处约定地址不配送和违规收费,促进公平竞争,保护群众合法权益. 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完善县级邮政快递监管工作机制和电力组织业务和快递协会,加强行业监管和自律。(国家邮政局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依法查处约定地址不送达和违规收费,促进公平竞争,保护群众合法权益。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完善县级邮政快递监管工作机制和电力组织业务和快递协会,加强行业监管和自律。(国家邮政局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依法查处约定地址不送达和违规收费,促进公平竞争,保护群众合法权益。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完善县级邮政快递监管工作机制和电力组织业务和快递协会,加强行业监管和自律。(国家邮政局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完善县级邮政快递监管工作机制和电力组织业务和快递协会,加强行业监管和自律。(国家邮政局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完善县级邮政快递监管工作机制和电力组织业务和快递协会,加强行业监管和自律。(国家邮政局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组织实施

各地区、有关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快农村配送物流体系建设的重要性,强化责任落实,加强协调配合,按照本意见要求研究制定配套措施。结合实际,及时部署实施。各地要将农村配送物流体系建设纳入相关规划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范围,落实地方财政支出责任,支持村级配送物流综合服务站建设,认真落实任务。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工作协调机制,研究出台相应的扶持政策,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国家邮政局要加强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重大情况及时向国务院报告。

国务院办公厅

2021 年 7 月 29 日

(本文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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