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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净值个人“借道”“有些”全面封堵个人参与场外期权通道

时间:2022-04-30 13:08:02来源:网络整理

中国证券业协会最新数据显示,近几个月场外衍生品业务交易规模大幅增加,从6月份的472亿元增至782亿元,引起相关部门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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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临时协会明确,风险管理公司不得与自然人客户开展衍生品交易服务。业内人士认为,此举意在彻底阻断个人参与场外期权的渠道。此前,监管部门已禁止证券公司与自然人进行场外期权交易,并及时通报或处罚了部分机构在相关业务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相关违法违规案件得到较大遏制。 .

但是,一些“漏洞”并没有完全消除:个人参与场外期权等衍生品交易仍然可以通过“借”的方式规避监管,比如认购资产管理计划或定向增发产品;部分上市公司大股东通过场外衍生品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容易规避相关信息披露监管。

高净值人士“借”

“有些券商做OTC期权业务,声称不是做基金配置,而是把它当做期权业务,因为券商从你那里收的是期权费。其实大家都知道这是配置业务。 首都。” 10月24日,在深圳一家咖啡店,就职于大型券商的李明(化名)向《中国证券报》记者发表了对场外期权的看法。

所谓场外期权是指在非集中交易场所进行的非标准化金融期权合约的交易。证券公司相关文件显示,场外期权具有多种交易要素,灵活设计期权,满足个性化需求;一般具有杠杆作用,采用现金结算,不涉及标的证券交割;客户与证券公司一对一洽谈并签订协议。

一位券商人士告诉中国证券报,自2015年11月,融资收益互换被窗口指导暂停后,部分券商开始变相利用个股期权模式配置资金;保证金模型现在已经演变为用于资本配置的深度价内或价外期权。

比如他说,一只股票的市价是10元,券商发行看涨期权,行权价7元,6个月期权费35%。事实上,只要到期价格高于7元,客户实际支付5%的融资费用;如果低于7元,客户支付的期权费全部变成成本。很多券商在此基础上开发了70%、80%、90%或平价看涨期权(call option)中国平安股票明道配资好s,即交割10%至30%的期权溢价,收益线性上升无需承担补仓风险的计划。相当于2倍到10倍的杠杆买股票。

许多券商在业务宣传中坦言,场外期权比传统股票配置更能替代杠杆资本配置。中国证券报记者获得的券商公示文件显示,该公司直接将传统股票配置与场外期权进行对比。在融资购买同等市值股票的情况下,股票上涨10%或下跌10%。在场外期权方面,盈利近一倍或亏损减少50%以上。

根据相关规定,证券公司等机构不得与自然人进行场外期权交易,尤其是在目前所谓场外期权本质上是高杠杆配置的背景下,但这是针对部分证券急于开展这项业务的公司。不是障碍。前述券商公示文件显示,高端个人客户可通过申购资管计划或私募产品“曲线”进行资金配置。这种方式对个人客户有100万元的门槛要求,同时需要一定的渠道费。

变相增减持股或规避信函披露监管

场外期权的“美”不仅在于高杠杆。另一家知名券商将场外期权视为股东减持的工具——看涨减持融资方案。券商宣传文件显示,目标股东对当前股价不满意,希望以更高价格减持;同时,他们需要获得尽可能多的融资,最好是降低融资成本;为个人股东合理避税。

有关人士透露,上述通过场外期权减持只是一种比较简单的应用方法,还有很多更复杂的方法和操作。他举例:近日,某创业板公司(简称“H公司”)公告,实际控制人以自有资金1100万元认购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并通过定向计划。与券商进行场外期权交易,以28.485元的行权价买入看涨期权,以27.203元的行权价卖出看跌期权。

上述人士表示,H公司的方案是行权价有一点点差价中国平安股票明道配资好s,可视为一项非常接近行权价的融资收益互换业务,早就被监管部门禁止了. “客户想要10元买入杠杆股票,可视为从券商买入行权价为10元的看涨期权,卖出行权价为10元的看跌期权。如果股价上涨, brokerage 客户支付收益;如果股价下跌,客户支付经纪费(即补仓)。”

H公司在回应深交所询问时表示,在整个场外期权操作过程中,提供服务的券商共出资2177万元购买了公司股份。 H公司称,该券商在二级市场买入股票是因为券商为对冲股票涨跌风险,未代表公司实际控制人买入股票。

在相关行为的披露要求方面发生了一件有趣的事情。

对于深交所询问该公司是否应公布实际控制人相关期权操作行为,H公司表示,这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2015年修订)3.8.15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应当在两年内通过上市公司董事会在指定网站披露买卖公司股票和衍生品的交易日。

李明告诉中国证券报记者,H公司之所以发布上述信息,是因为创业板公司必须公布某些衍生品业务,一些监管细节的差异可能会导致一定程度的监管。空白,上市公司大股东可以规避信函披露的监管要求,“暗中”进行一些变相增持减持。根据深交所主板的要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前,应当将交易计划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

监管有待进一步加强

李明介绍,目前场外衍生品业务包括收益凭证(证券公司类债券融资工具)、场外期权和各类非标准化衍生工具。其潜在风险包括:融资隐性高杠杆、证券借贷显性高杠杆、利用信息披露和变相减持、代持等漏洞。

“很多券商从业人员都不愿意推广这种业务,因为很容易混入内幕交易,不然谁还敢加杠杆。”李明坦言。他还对银行理财基金积极参与场外衍生品抄底和信用风险表示担忧。

从中国证券业协会最新公布的数据来看,场外衍生品如火如荼,规模快速上升。今年6月,证券公司进行股权场外金融衍生品初始交易2204笔,初始名义本金4.72.11亿,而7月为2630笔,782.65亿(这是最新的公开数据)。

深圳某券商人士表示,近期场外期权的火爆,一定程度上是由于二级市场指数上涨、交易所资金活跃、杠杆配置能力强所致。资金。 “它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种自然杠杆的金融工具,不会引发类似于股票配置的集体清算事件。”他说,但应该对场外期权等衍生品进行一些监管。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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