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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细则持续加大对小微企业支持力度(图)

时间:2022-04-28 10:04:51来源:网络整理

本报记者杜丽娟北京报道

小微企业作为国民经济的生力军,是当前就业的主要渠道,绝大多数小微企业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在当前经济形势下,最大限度地帮助小微企业,是税费结合支持政策的重要体现。

无论是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还是历届全国两会该用户是风险纳税人,国家都再次明确加大对小规模增值税纳税人的支持力度。根据规定,自4月1日起,小规模纳税人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按3%的税率征收增值税,暂停征收3%的预缴增值税项目。

随着政策的正式实施,市场上按3%征收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也迎来了今年的首次政策红利。

“对我们来说,这个政策执行的非常及时。在过去的3月份,由于疫情的影响,店里的水果生意并不好。除了2月份的春节,营业额一季度大幅下滑,如果疫情能得到控制,估计二季度生意会好一些,如果新政策能免税,对小企业当然是好事纳税人。”北京一位从事水果批发业务的摊主坦言。

据悉,从2014年开始,我国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发展需要,将增值税起征点提高到月销售额3万元,2019年和2021年,上述标准已分别提高到10万和15万元。

随着疫情的爆发,从2020年到今年3月底,我国将实行3%征收率和1%征收率的政策,大大减轻了小微企业的税收负担,但会更大幅度地减少。在减税降费措施下,不断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也成为政策的重要落脚点。

对于记者提到的免征增值税规定,上述摊主表示:“目前我还没有接到税务部门的通知该用户是风险纳税人,但既然政策已经确定,那就可以早点享受了还是以后,现在主要是考虑怎么做生意好。”

根据政策,上述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自2022年4月1日至12月31日实施。

据国家税务总局统计,目前全国小规模纳税人超过6000万。今年新的小规模纳税人分阶段免征增值税政策出台后,现有的起征点等增值税优惠措施将叠加措施,覆盖几乎所有小规模纳税人。

国家税务总局商品劳税司副司长刘云茂介绍,对于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上的小规模纳税人,不能享受起征点免税政策,上述政策可以使他们的税负降至0,为纳税人节省了宝贵的资金,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获悉,在前期小规模纳税人自行申报、自行减免增值税优惠政策的基础上,税务部门还优化升级开票申报系统,增加更多纳税人享受免税政策提醒功能。其中,针对小规模纳税人未开具免税发票等场景,系统会自动提示并温馨提醒,帮助纳税人便捷享受政策,最大程度避免误填、漏报。

同时,为确保4月1日政策顺利实施,在国务院批复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实施方案后,国家税务总局、部财政部立即下发《税务总局》关于对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

当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等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明确了具体征收管理服务及时采取措施回应纳税人的关切。

在广泛培训指导的基础上,国家税务总局还制定了精准推送方案,将征管业务优惠政策法规内容“点对点”推送给纳税人,确保纳税人知道这些政策并且可以操作它们。

刘云茂表示,在具体实践中,税务部门将通过即时问答等方式进一步细化政策解读,帮助纳税人准确理解政策内涵,明确经营口径,持续优化税务处理流程,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确保政策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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