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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高度重视廉洁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工作取得较好的效果

时间:2022-07-01 09:01:43来源:网络整理

在加强反腐倡廉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过程中,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通过调查、认定,将反腐倡廉体系建设与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相结合。 ,评估和分析反腐败风险,制定对策。工作的有机结合取得了较好的效果,积累了一定的经验,提高了企业反腐倡廉建设的科学化水平。

近年来,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高度重视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将其作为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抓手。 ,规范权力运行,加强权力监督,推动惩防腐败体系融入生产经营,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和监督管理,不断提高企业反腐倡廉建设的科学化水平。

加强部署和推广经验

2011年5月,中央纪委、监察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组织召开“加强廉洁风险防控加快惩戒建设工作座谈会”国有企业制度》。会后什么是企业的廉洁风险点,中船党组高度重视,指示将领导讲话内容和6个单位的经验资料印发给会员单位学习,并结合进一步要求配合年度反腐工作安排。

2011年10月,为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纪委、监察部、国资委关于廉洁风险防控工作的指示精神,统一组员思路,明确要求,中船集团召开“惩防体系建设工作推进会”。会上,5家会员单位分别介绍了自身在廉洁风险防控、惩防体系建设等方面的情况,另有3家会员单位进行了书面交流。中船党纪检组要求有一定工作基础的成员单位在会后按照会议安排启动风险排查、识别、评估,制定防控措施;工作基础较弱的会员单位也应先选二。重点部门开展试点,逐步积累经验。

在2012年2月召开的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会议上,中船集团强调了廉洁风险防控工作。 6月,中船集团转发中纪委《关于印发《关于加强诚信风险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和《关于加强中央企业诚信风险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 ”国资委党委印发。通知》,要求总部各部门和会员单位认真学习,深入领会和贯彻落实通知精神。此后,中船会员单位诚信风险防控工作全面展开。 9月,在探索各成员单位廉洁风险防控工作方式的基础上,结合国资委国资委要求和安排为企业内控体系建设委员会,中船集团制定了《中船集团公司廉洁风险防控体系建设与实施方案》,总结总结开展反腐败风险防控工作的经验前期从制度建设的高度,做好后续工作的安排。方案明确了中船集团诚信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目标要求和组织领导等总体要求;重点介绍了集团总部诚信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工作步骤、方法和进度要求。已作出详细安排;各成员单位的后续监督检查和动态管理工作已经部署,尚未开展工作的成员单位请参照集团总部的安排,深入开展工作。

措施见效,初见成效

过去一年,在诚信风险防控体系建设过程中,中船集团大部分成员单位开展了诚信风险点和风险源的调查、识别、分析和评估,制定了风险防范和应对措施策略。将惩防体系建设与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有机结合的措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积累了一定的经验。

一是做好诚信风险信息收集工作。在途径方面什么是企业的廉洁风险点,中船强化审计问题信息、监事会发现问题信息、资产损失信息、信访举报信息、案件调查信息、专项检查发现问题信息、风险管理信息等七大“信息资源” 在内容上,根据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企业规章制度的要求,从思想道德、体制机制、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外部环境等方面收集信息。 ,以识别、评估和预防诚信风险。措施的制定提供了重要依据。

二是做好诚信风险识别工作。中船集团充分利用诚信风险信息采集成果,定期开展诚信风险识别,识别风险点,明确惩防体系建设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范围内广泛开展诚信风险识别,梳理与风险信息对应的管理流程,重点发现和识别岗位责任风险、业务流程风险和制度机制风险;通过个人自查、内部互查、外部协助等方式,多维度发现和识别投资决策、产权交易、资本运作、财务管理、营销采购、工程招投标等关键环节的诚信风险,重点项目管理、劳务管理、选拔用工、境外资产监管;根据实际情况组织纪检监察,风险管理、审计、财务、法律等相关人员和具有丰富业务工作经验的人员负责廉洁风险识别,建立本单位“廉洁风险信息库”。

三是做好诚信风险的科学评估。各会员单位采用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情景分析等多种方式对诚信风险点进行总结分析。确定公司诚信风险的评价标准;同时,根据诚信风险的性质、发生的可能性和影响程度,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形成分析评价的最终结果,对诚信风险进行评估。作为厂务公开和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的重要内容,接受广大职工群众的监督。

四是制定合理的风险防控措施。根据诚信风险点和风险等级,各成员单位以提出防控措施、化解风险为抓手,加强诚信风险防控。 、监督、改革、处罚等方面制定有针对性的防控措施。同时,各成员单位对诚信风险实行分级管理,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其中,对上级廉政风险,主要领导在实行交叉负责的领导监督控制的基础上,由主要领导负责管理;中层诚信风险在建立跨部门监督约束机制的基础上,由分管领导进行管理;对于一般诚信风险,在建立部门间相互监督机制的基础上,由部门负责人负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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