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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深交所转方案建立送转股比例与公司基本面挂钩机制

时间:2022-05-16 09:01:16来源:网络整理

11月23日,上交所、深交所分别发布《上市公司高额转让转让信息披露指引》,明确建立股份转让转让比例与公司股权转让比例挂钩机制。基本面

据上交所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在具体制度安排上,指引明确提出高转移率与业绩增长挂钩,业绩复合增长率不应低于稀释持股比例。公司亏损、业绩大幅下滑、转让后每股收益被过度稀释、重要股东减持、或所持限制性股票在一段时间内不得披露高额转让方案解禁前后。

上述负责人指出,高速划转与公司业绩等指标挂钩的主要考虑是确保高速划转有优秀业绩支撑,使上市公司股权转让能够回归本源,真实反映了公司的经营业绩和实际的资金扩张需求。,引导上市公司聚焦主业。

谈及《指引》发布后公司在扩大股本方面的需求时,上述负责人表示,《指引》仅规定上市公司每10股转让5股以上。如果转让比例低于此,则不适用该指引上市公司高送转的条件,公司可根据实际需要独立决策。

深交所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了关于建立股权转让比例与公司基本面挂钩机制的指引。针对此前送股比例偏高,与业绩增长不匹配的情况,指引设立“亏损、净利润同比下降50%以上,或每股收益后股份转让及转让均低于0.2元,“高送转方案”负面清单不予披露,要求每股转股比例挂钩净利润或净资产增长率。或期末净资产与期初净资产相比增长率在100%以上的情况。同时上市公司高送转的条件,对近两年净利润持续增长且近三年每股收益不低于1元的公司,取消净利润增长要求,支持需求。的蓝筹公司发送和转换股票。

上述负责人表示,指引明确了高送转方案的披露窗口期。大额转让方案配合解禁减股方案的市场乱象备受诟病,损害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指引明确,拟发行股东、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前三个月减持或计划未来三个月减持,或持有限制性股票(不包括股权激励限售股)限售期届满前后三个月内,公司不得披露高额交割转让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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