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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信托投资者收到难掩失望兑付本金收益诉讼渠道遭核查

时间:2022-06-25 12:01:25来源:网络整理

近日,国民信托投资收到北京银监局关于天业滚动3期营业收入权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天业滚动3计划”)、天业有线营业收入权集合基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天业电缆方案”)核查意见。

北京银监局在检查意见中认定,国民信托在信息披露、风险提示等方面存在缺陷,影响投资者在购买产品时的判断和决策;内部人员变动管理不到位,与投资者沟通,后期维护不及时;存在违规委托非金融机构推广信托产品等行为。

该投资人告诉《第一财经》记者,“即使出了这样的验证信息,赎回也没有任何进展。”

国民信托投资者咨询的律师也表示,国民信托虽然有管理上的疏忽,但要想赎回本金收入,必须走诉讼渠道。

不确定的付款前景

9月初至今,投资者开始收到北京银监局对国民信托多款博钢相关产品的核查回复。但是国民信托有限公司,收回本息的希望仍然渺茫。

“目前看来,有轻微的违规和更正,与赎回无关。”言下之意,国民信托投资人难掩失望。

11月3日,国民信托向投资者公告,自2016年3月以来,公司董事长与来访投资者团进行了3次面对面交流,与投资者达成的共识是:根据信托合同 根据约定和法律规定,受托人不得违反《信托法》规定的诚实信用、审慎管理和有效管理原则。如有损失,受托人应以固有财产赔偿。

几位投资者经过讨论认为,目前要收回本金收益,必须满足两个条件:第一,国民信托有钱“拿到底线”,即受托人有固有财产赔偿;二、信托公司确实存在违反信托合同、处理信托事务不当的情况。

国民信托投资咨询的律师认为,目前要支付本金收入,还是要走诉讼渠道。在已经看到的证据中,国民信托存在管理疏漏,但目前的证据不足以得出国民信托存在管理不善的结论。诉讼过程中需要更多的证据,但实际上很难取证。

也就是说,银监会的核查回应不能直接促进投资者收回本息。

公开报道显示,北京银监局相关人士曾表示,“我们不能要求国民信托付款,但如果我们发现该公司有违规行为国民信托有限公司,我们可以进行相应的处罚。”

对于投资者来说,如果想拿回本息,可能只能通过诉讼程序,而国民信托本身有足够的流动性来支持支付。

上述律师认为,投资者的信托产品只有担保措施,没有抵押措施。进入还款流程后,国民信托投资人同样在银行和企业员工工资之后获得报酬。

不过,也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公开反对。他认为,渤海钢铁的偿债顺序应该是先偿清普通债务(破产重整所花费的费用),其次是员工工资和税金,然后是担保债权,最后是一般债务。此次涉及的投资者应获得有担保的担保债务,该债务应在银行贷款之前偿还,属于普通债权。此外,只要公司未进入破产程序,先被执行的将先受偿,优先于上述各类债务。

多次违规

投资者向记者提供的北京银监局核查资料显示,天业滚动三计划项目拖欠同组新产品发行后,银监局核查国民信托出现在天钢的贷款信托产品中。风险过后,公司继续发行天业轧材三款产品。发行过程中,融资人关联企业的风险信息未向投资者披露,反映出国民信托在信息披露和风险提示方面存在不足,影响了投资者在购买产品时的判断。和决策。

公开资料显示,国民信托自2015年1月以来,先后发行了“天津钢铁集团贷款集合基金信托计划”、“天钢国贸计划”、“天业电缆计划”和“ “天业轧三计划”,融资方为原博钢旗下两家二级子公司天津钢铁和天津冶金。

2016年1月,天钢集合基金信托计划未能按时兑付。 2016年2月,天津冶金集团国家信托天业电缆营业收入集合基金信托计划延期,四款产品至今未兑付本金。累计黄金收入9.5亿元。

投资者反映的信息显示,“国信未向客户披露天业展三关联企业存在风险的信息,不仅没有采取紧急措施收回贷款,反而在1、2月份继续发行2016.《天业滚三》第三、四、五期。

国民信托除了缺乏信息披露和风险提示外,还委托非金融机构推广信托产品。 2009年银监会发布的《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不得委托非金融机构提出建议。

据国信投资人介绍,国信产品主要通过360财富在上海进行推广和销售。

工商信息显示,360财富是上海北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旗下的B2C平台,为非金融机构。

不过,针对北京银监局向多位投资者反映的检查意见以及国信违规行为,国信告诉记者,“由于公司尚未收到意见的相关文件,媒体报道的检查报告有评论,暂时不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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