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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曼基金-符合新的反洗钱规则,截止日期临近

时间:2020-12-20 12:04:30来源:

埃斯特拉(Andera Millar)和杰拉德·芬尼根(Gerrard Finnegan),埃斯特拉(Estrera)–虽然新年通常是个庆祝活动,但最近的历史表明,新年也可能会在规定的最后期限内响起。随着2018年受到世界的欢迎,欧洲看到了金融工具市场指令(MiFID II)生效。今年下半年,轮到开曼群岛,修订的《犯罪收益法》的最终截止日期是12月31日。

修订后的法律扩大了受开曼群岛反洗钱(AML)法律和法规约束的实体的范围。现在,它已经超越了传统的金融服务提供商,包括了“代表他人进行投资,管理或管理资金或金钱”的实体,以及进行“人寿保险和其他与投资有关的保险的承保和配售”的实体。

这种变化意味着,所有受监管的基金(在开曼群岛金融管理局(CIMA)注册或获得许可的基金),以及不受监管的投资实体,例如私募股权,风险投资和房地产基金,都将被纳入AML监管网。某些结构性金融工具的活动以前未包含在“相关金融业务”的定义中,现在属于新法律的管辖范围。

《反洗钱条例》要求范围内的实体指定一个自然人担任三个职位:反洗钱合规官(AMLCO),洗钱举报官(MLRO)和副洗钱举报官(DMLRO)(以下人员)。毫无疑问,所有人员都必须具有足够的知识和专业知识来执行职能。

角色定义

那么这三个角色到底需要做什么呢?

首先,AMLCO将负责:确保实体执行AML法规中概述的措施,涵盖基金投资者和投资流程;是与主管当局的联络点;并就法规需要注意的合规事项向董事会报告并提供建议。

MLRO和DMLRO负责处理可疑活动报告,并负责将其任命通知代理人;根据需要评估,处理和报告可疑活动报告;并持续不断地处理报告。

AMLCO也可以充当MLRO或DMLRO,但MLRO和DMLRO必须是两个单独的人。基金可以将这些角色委派给其管理员,投资经理,董事会成员或其他服务提供商的员工。

下一步

受监管的资金需要在2018年12月31日之前通过CIMA REEFS门户通知CIMA任命的官员。任命应已于2018年9月30日开始。

从事相关金融业务的不受监管实体的任命截止日期为2018年12月31日。没有CIMA通知要求。

如果您的实体属于此新制度的范围,则需要确保自己合规,以避免根据金融管理专员(行政罚款)条例进行任何监管罚款或采取行动。

在新制度下的惩罚性措施包括罚款和在某些情况下的监禁。

Estera可以帮助您满足这些要求,因为我们在为客户提供反洗钱服务以及在国际上坚持AML标准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我们熟悉影响开曼群岛基金业的监管环境,并了解其如何影响和支持您的业务目标。

我们有能力提供一支专业,经验丰富且专业的团队,他们具备技能,工具和法规知识,可以保护您的资金并确保符合您的需求和期望的一致服务标准。

请与我们联系以了解我们如何为您提供帮助。

联系:

安德鲁·米勒(Andrew Millar)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电话:+1 345 640 0548

杰拉德·芬尼根

E:[email protected]

电话:+1 345 640 0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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