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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融人寿以案说险:切实维护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

时间:2025-12-11 11:00:59来源:搜狐

     【典型案例】

某日,保险公司的柜面接待了客户钟女士,她于2年前为其丈夫购买了一份万能型保险产品,由于近期正与其丈夫协商离婚事宜,不愿继续缴费,遂到柜面来了解退保情况。

柜面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告知:1.该万能型保险产品有保障功能,万能型账户按月结算,目前在市场内保持较高的万能结算利率;2.由于购买时间较短,现在退保有损失,且会失去保险保障;3.如果投保人不愿继续缴费,可变更投保人,保单继续有效;4.该保单未指定身故受益人,可考虑将受益人变更为其儿子,避免将来可能发生的理赔纠纷。

钟女士回家考虑及商量后,最终放弃了退保决定,两天后和丈夫一起到公司办理了投保人的变更和指定受益人,并当面对柜面工作人员的周到服务表示感谢。

  【案例分析】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中明确了保障金融消费者自主选择权:金融机构应当在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允许范围内,充分尊重金融消费者意愿,由消费者自主选择、自行决定是否购买金融产品或接受金融服务,不得强买强卖,不得违背金融消费者意愿搭售产品和服务,不得附加其他不合理条件,不得采用引人误解的手段诱使金融消费者购买其他产品。

上述案例,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在柜面服务过程中提供了较为全面的解释和说明,消费者慎重考虑后做出选择。保险服务过程充分尊重了金融消费者的自身意愿,切实维护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

【风险提示】

中融人寿在此提醒:

1.消费者可根据自己的实际需求,自主选择适合自己的商品和服务,如遭受经营者强迫接受不需要的商品和服务时,消费者有权拒绝交易并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要为消费者提供专业、优质的服务,充分尊重金融消费者意愿,切实维护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

关于中融人寿:

中融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是2010年3月18日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的一家全国性人寿保险公司,总部位于北京。中融人寿秉持"应变、融和、创新、超越"的经营理念,严格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规范经营,专注于人身保险市场的全面拓展,不断探索业务创新和管理创新,通过自身的持续努力,为逐步富裕起来的中国民众提供周全的保险保障服务和专业的理财增值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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