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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 醒来的女性(一)
时间:2011-6-18 13:56:59 来源:两性视野 作者:王蜂 编辑:alexyu2001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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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言
第一章 什么是女权主义(即女性主义)
第一节 为女性主义正名 
第二节 女性主义的学术分支 
第三节 女性主义对女性及其生存环境的影响
第二章 写给女大学生
第一节 学业与发展篇
第二节 恋爱篇
第三节 婚育篇
第四节 性骚扰和性暴力篇
第五节 审美篇
    第六节 年龄歧视篇
第七节 性禁锢篇
第三章 男权的产生与危害 
第四章 女性主义推广的困境及我们能做些什么
 
结语

导  言
 
    中国等待女权主义的大众化已经很久了。从五四时期女大学生女性自我意识的萌芽产生至今,女权主义在中国大众中间生根发芽了吗?很遗憾,还没有。但不意味着中国女性的地位没有进步。
 
中国女性地位至今取得的一切进步,都来自于三个方面的动力:
第一是 建国时宪法对男女平等的强制规定;
第二是 科技和生产力的发展淡化了体力在劳动生产中的重要性;
第三是 女性受教育水平的提高所带来的眼界开阔和自我意识的强化。
 
    也就是说,我们迄今为止的地位进步都是外界的改变施加给我们的,而非我们主动的,有意识的追求女权主义的结果。那么在未来,中国女性地位能否仍旧依赖这三个因素继续进步呢?
 
    让我们先从法制方面来看。 建国时那种从无到有的突破性立法时期一去不复返了,男女平等在当今的立法者们眼中是个不痛不痒的话题,不是他们首要投放精力的地方,要依靠立法来继续推动女性地位的提高是不太现实的。举例来说,现在普遍困扰女性的职场性别歧视,尤其是对年轻未育的女生,用人单位不愿意承担将来孕产假给他们带来的损失,不愿意雇佣女生---按道理来讲这种局面很容易通过一项简单的人性化法律来扭转:也就是让妻子怀孕生育的男员工也享有同样的孕产假。这样的法律不需要国家掏钱来补贴女性就业就可以把企业雇佣未育男女的成本扯平,从而消除职场性别歧视的主要动机,而且可以使孕产女性得到更多来自丈夫的照顾。西方一些发达国家已经是这样实行,中华女子学院女性学系2008年的系刊上也发表了这样的论文 【1】,对于立法者来说这更应该是一个很简单的道理。但是他们并没有这样立法的意图,只能说明一个问题---女性受到就业歧视的问题并不是他们所关心的,他们不能看到这个问题得到解决能给他们带来什么好处,为什么要花精力去管呢?不仅是新的法律颁布困难,连早已颁布过的法律也有很多至今没有找到执行之路。最简单的例子是家庭暴力。法律在规定人与人之间不可以互相进行肢体伤害的时候,并没有说非亲非故的人之间和家庭成员之间有何不同,暴力就是暴力,按理说发生在什么关系的人之间都应该同罪论处。陌生人之间发生暴力很容易判决,但是到了夫妻之间,就有一股无形的力量在保护施暴者,让法律的公正无法实现。28岁的董珊珊被丈夫活活打死,之前被打的时候曾八次报警,警方虽然出警但都没有采取有效行动。如果凶手是跑到街上把一个不认识的人打死,那就是死刑无疑了;但是打死董珊珊的凶手最后获刑仅仅6年半。印度丈夫打死老婆也是判六七年,也就是说我国家庭暴力的量刑和落后的印度是一个水平的。由此可见,如果要依靠法律来提高女性地位,先等立法等上一个世纪,然后颁布法律之后等可以有效执行的那天,再等上一个世纪,中国女性能等得起吗?不行的。
 
    再从生产力发展来看。 科技生产力的发展能带来女性地位大变化的那个时期也已经一去不复返了。过去生产力的发展降低了体力劳动的社会价值,提高了脑力劳动的社会价值,减小了男女分工的差异,帮助了女性地位的提高。但是现在重体力劳动的价值已经低到不能再低了,没有再继续降低的余地了,以后科技和生产力在怎么发展,也不会再缩小男女社会工作的分工差异了。现在我们周围的职场性别歧视,也不是因为女性比男性体力小而造成的; 一个根本不属于体力劳动的岗位,仍然可以明确表示不要女性员工。而且中国是人口大国,随着科技的进一步发展,用人的岗位会越来越少,找工作的竞争会越来越激烈,女性在男权社会抢饭碗会越来越艰难。所以靠等待科技生产力进步来改善中国女性的地位也是遥遥无期的。
 
    最后来看教育的作用。 女性受教育水平提高带来的女性意识觉醒是最终实现男女平等的决定因素。女性的思想决定她的行为,决定她如何做人生中每一步重要的选择,也决定她如何教育自己的孩子。男权只能依靠女人的认同来传承,来得逞,当大部分甚至全部的女性都用女权主义思想来协助自己的人生的时候,男权也就失去抓手,只能枯萎死亡。男权是依靠把某些少数女人定义为‘离经叛道者’来排斥和打压的,而当大部分女性都是男权舆论所指的这种‘离经叛道者’,她们也就称不上离经叛道了,男权的打压和谴责对她们也就失去效果了。可以说当大部分甚至全部的女性都是女权主义者的时候,男权势力就没有能力强加给女性任何东西了。即便法律仍然不健全,女性的大众行为也可以把法律缺失的不良效应抵消。如果每个女性在教育孩子的时候都把深刻的男女平权思想传给下一代,那么男权思想在下一代的男孩中也会绝根。
 
    但是,如今具有女权主义思想的女性是绝对的少数。女性自我意识的觉醒还不等于具有女权主义思想。缺乏系统理论基础的女性意识,往往局限于女性个人或小团体中,只是一种趋利避害意识,或者朴素的姐妹间互相认同理解和帮助的意识。这是一个很好的开端,但是要为所有男女不平等的现象找到根本原因和解决途径,仅仅具有女性意识萌芽还是不够的。
 
    以日本为例,日本经济发达,政体民主,女性受教育的程度很高,趋利避害的意识也很强,她们的‘现实’是出名的,都可以做到无利可图则不成婚,不生育,但是她们的地位却却和她们受教育程度不相称,与她们趋利避害的能力也不相称。这是为什么呢?
 
    女性地位的提高需要众多女性的行为汇成一股方向统一的洪流来推动。男权社会中产生的女性自我意识是很容易被歪曲,污蔑,打压和声讨的;没有系统女权主义理论作指导的女性,在自我意识遭到男权舆论的歪曲和攻击的时候,很可能产生困惑和迷茫,也搞不清楚什么是女人真正的敌人,哪条路是通的,哪条路不通。于是女性们对女性问题的理解四分五裂,在大的方向想法不能统一,于是她们各自在生活中作出的抉择也不能汇成一股推动女性地位进步的潮流。
 
    2010年《全球性别差异报告》报告显示,中国女性在受教育方面已经超过男性,但是相对地位仍没有进步。所以单纯的女性自我意识萌芽,在推动女性地位进步方面已经遭遇了瓶颈,这个瓶颈的突破,只能依赖‘大众女性意识’向女权主义思想的转化来实现。西方女性相对地位较高的国家,都有过半数的女性认为自己是女权主义者。而我国女性大部分都不知道女权主义到底是什么,更不要提自称女权主义者了。如果我国的女权主义者达不到一定的比例,不论经济再怎么进步,社会在怎么往民主方向发展,女性地位也不可能达到那些国家的水平。
 
    女权主义的普及,总是自上而下的。这是由女权主义这个概念的学术性决定的。大众女权的第一步就是传播,传播即是行动,传播即是实干,任何一个女权主义思想较普及的国家,都是先有受教育程度较高,而且不为基本的生存担忧的女性人群以及高素质的男士来接受和推广女权主义,向其他女性人群诠释女权主义,用自己的身体力行来引领女权主义思想潮流。
 
    我们推出这个完全非营利的公益小册子,是为了把女权主义思想从艰涩难懂,枯燥乏味的学术著作中梳理出来,结合现实讲给大家,让女权主义思想大众化,在女性进步的中坚力量---大学女生中间首先发挥积极作用,成为我们解读身边现象和协助我们做出决定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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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1. 《男人" 休产假" 与性别平等》,作者:郑玉敏,作者单位:东莞理工学院,政法学院,广东,东莞,523808,刊 名:中华女子学院学报,英文刊名:Journal of China Women’s University,2009 21(6),分类号:D922.182.3

第一章 什么是女权主义
 
第一节 为女性主义和女权主义正名 
 
 
什么是女权主义?女权主义就是支持男女平等,平权。这里的‘权’是权利的权,而不是权力的权。女权追求的是平等权利而不是特权。
 
我们的权利状况如何?
 
    权利包括两种,第一是基本人权,第二是 附加权利。
 
    基本人权是人一出生就应该无条件具有的权利,只要这个人没有犯罪,就不能以任何理由剥夺其基本人权。现在的男权舆论有一种声音说‘我们认为女性尽的义务少,作的贡献少,所以女性就不该和男性具有同等的权利’---这种说法是以‘权利义务对等’为名来偷换人权概念。可以明确地告诉他,基本人权从人一生下来就应该具有,不以此人尽了什么‘义务’做了什么‘贡献’为转移。基本人权包括生命权,自由权,财产权,尊严权,获助权和公正权。
 
    附加权利就是那些不是与生俱来,需要尽义务和付出才能换取的权利。这部分权利我们可以用一个简单的公式来说明。
    
     享受附加权利的机会=所得/付出。
    (公式中的所得,指的是基本人权之外的所得。付出指的是劳动。)
 
    一个人仅仅所得少,不能说明此人的附加权利受到了侵犯,必须把所得与付出相比才能看出此人有多少机会享受附加权利。
 
    我国的男女地位平等吗?
 
    2010年的《全球性别差异报告》显示,中国男女地位差异得分0.6881,也就是中国女性享有的权利是中国男性的68.81%。我国男女地位不平等是铁的事实,不管是国际上,还是国内官方,对此都是认同的。男女的不平等,不仅存在于落后的农村,和生活在社会底层的人群,同样普遍存在于城市中产到上层人群之中。我们每个女性,从小都在看到或者遇到男女不平等的现象。你周围有没有偏爱儿子不想要女儿的父母?你们有没有发觉考大学,考“工务员”女生的分数线被人为设定的高于男生?有没有用人单位莫名其妙的不要女员工?有没有单位招聘的不是礼仪小姐也不是演员,却对女员工的外貌有苛刻的要求?有没有感到职业女性升迁的机会少于男性?有没有感到女性受到年龄相貌歧视,婚姻状况歧视,私生活选择的非议,而社会对待男人的容貌,年龄,婚姻状况和私生活都是很宽容的态度?有没有发现女性受到家庭和工作的双重压力,而男人只要把工作做好就可以称为成功?有没有看到有成就的名人,富豪,政府官员都是男人占绝大多数?有没有女性遭到丈夫的暴力时法律成为一纸空文?
 
我们每个女人,在一生中早晚都要感受到以上某些现象,没有几个女人可以幸免。这些不是由于男女先天有别而本该如此,不是自然造物所定不可动摇,更不是因为女性自己无能,不够努力所致;这些是男女不平等的体现,是男权压迫女性的结果。
 
       让我们先从生命权,尊严权,公正权几个方面看看中国女性基本人权状况。
 
拿生命权来说,中国女性的境况在全球来讲都是有它的特殊性的。中国是唯一女性自杀率高于男性的国家,也是唯一女童死亡率高于男童的国家。这是很不正常很非自然的,是女性生命权受到侵害的表现。到2010年中国男女生存与健康状况的差距排在全球第二(第一名是阿塞拜疆),也就是说中国女人的生存权比中国男人差的太多。
 
    再看尊严权,当男人和女人做出同样的行为的时候,舆论会把他们享有的尊严拉开差距。比如有婚前性的男女,当第三者的男女,离过婚的男女,长相不好或不再年轻的男女,他们的口碑是一样的吗?不一样,而且差距很大,女人的名声要比男人差得多。这就是女性的尊严权受到侵害的体现。对此,男权舆论会说,‘这不是谁故意造成的,而是自然造物所规定男女有别,本该如此’。这是一个特大的男权谎言,早就被西方女权学者们接穿得很彻底了。我们在本册的后面再给大家做详细讲解。
 
    再看公正权。公正权多指在法律和规章面前享有平权。比如高考时人为设定男女学生分数线不同,人为控制男女入学比例,就是侵害了女生应该享有的公正权。再比如用人单位故意不录用女性,性别第一学历经验第二,即使工作岗位本身并无性别需求也是如此办理---这也是侵害了女性的公正权。
 
    说完基本人权再看附加权利。和其他女性地位明显低于男性的国家一样,中国女性享受附加权利的机会明显少于男性。
 
    也就是说,中国女性的很多付出,都得不到回报或者被社会无偿占有了。何以见得呢?2005年世界经济论坛首次发布全球性别差异报告的时候,一共只有58个国家参与排名,中国女性的‘经济参与’排在第9名,但是‘经济机会’却排在第23名。这是什么意思呢?就是中国女性出门工作的比例是第9名,但是出门工作得到的回报(包括工资和升迁机会等)却是第23名。(2005年后的性别差异报告把经济参与和机会合并计算了,无法再看到两者的区别)中国女性如此积极出门工作,如果说她们到了工作岗位上又不想努力了,显然不合常理。工作积极性高和工作回报少,付出与所得不成比例,就是女性的附加权利受到侵犯的表现。职场歧视的表现除了故意不录用女性,还有把女性只安排在低工资或无发展的职位,故意不提升女性等。这种现象有个名称叫做‘玻璃天花板’,就是无形的力量挡住女性的上升。之所以称为‘无形’的力量,正是因为企业找不到正当的理由来证明女性不能胜任某类工作,或者不该得到升迁。
 
    有些人可能会狡辩说,企业老板有权从维护企业效益的角度出发,选择不录用谁。这种借口是说不通的。一个人不是生下来就该享有注册企业的权利的,你要符合很多要求才可以注册---这就说明,老板开办企业,经营企业的权利不是一种基本人权,而是一种附加权利(也就是需要靠尽义务来换取的权利)。而女性的公正权是基本人权。基本人权高于附加权利,老板行使自己的附加权利是不能以侵犯他人的基本人权为代价的。也就是说,即使他认为雇佣女性对他的公司盈利是不利的,也不能成为他对女性实施就业歧视的借口。从附加权利和义务对等的角度来说,企业能够照常营业是依赖社会环境支持的,所以企业也有回报社会的义务,起码它的行为不应该阻碍社会发展。男女不平等会阻碍社会发展,这是无可辩驳的事实,在国际上已有定论(本册后面会有讲解)。所以搞性别歧视的企业就没有尽到它应尽的社会义务(这种义务叫做CSR, 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是不以对企业效益有利为前提的)。
 
   还有一种狡辩的声音说‘我不是歧视,我们公司以前用了女生效果很不好,所以现在决定不用了’。你把你和别人之间的成见,算在我头上,只因为我和别人是同一个性别的,这不是歧视又是什么呢?现在来到你面前求职的这个女生是一个独立的个体,你声称以前雇佣过的几个女生或者几百个女生有什么不好,那是你和她们之间的问题,与我有什么相干呢?况且男权的思维定式往往先入为主,对女性的贡献的评价并不准确。如果雇佣女生真的可以使企业的效益受损的话,那些有法律严格禁止职场性别歧视的国家,企业必须雇佣一定比例的女性,是不是他们就不要盈利,不要经济增长了?是不是他们在国际竞争上就要输给歧视女员工的中国公司了?
 
    不仅在职场,在学校里女性的付出与所得也不对等。到2010年,中国女性受教育程度的得分是98%,接近满分,也就是和男性差距微乎其微,而且从小学到大学,女生的平均成绩都要好于男生。但是中国女性经济参与和经济机会得分只有69%,也就是她们的经济权利不到男性的7成。如果说女生学习的时候可以做到努力,但是一工作就懒了,显然也不合常理。这也是女性付出和所得不成比例的体现。说到这里,男权舆论有一个诡辩‘女生成绩好但是工作能力差,才导致女生在职场不受重用’。笔者认为,只有考试成绩能够准确说明一个人某方面的能力,如果没有成绩数字作支持,说谁工作能力差,完全就是看谁掌握着话语权,嘴唇皮一动的事情。如果认为学校的考试是‘应试教育’,不能够反映一个人的工作能力,那好,你可以设计专门考核工作能力的考试,择优选拔。比如公务员考试就是针对工作特点的考试,但是也常有不同性别设立不同分数线的现象。对于这种依靠强势话语权来实行职场歧视的现象,美国的对策是这样的:如果有女性状告一个公司有性别歧视,这种弱势状告强势的情况,不是像中国那样谁主张谁举证,而是强势一方有义务证明自己的清白,也就是说企业有义务拿出证据证明他对这个女性采取的行为不是因为性别原因。如果公司说,‘我通过和她谈话就是感觉她的能力不强,就是我的直觉’,这个是不行的,你要拿出证据说这个女性的哪句话,哪个行为反映出来她能力不强的;如果说不上来那就是歧视。女生在升学和就业方面付出和所得不成比例,除了危害女生的眼前利益之外,还有一个更可怕的危害,就是打击女性工作学习的积极性。如果从前面20年的经验看,女性努力学习努力工作都没什么用处,还不如什么都不做省力,不如做点投机取巧的事情效果好,那女生上进的动力会被削弱的,这样就正好遂了男权的所愿,给男权舆论造成‘女人不行’的口实了。所以尽管学院和职场很多性别歧视,女生努力更不可以放松,对付歧视只能用努力来冲破,绕道是行不通的,想绕道只能让歧视变得更加顺理呈章,牢不可破。
 
除了升学和就业方面女性的附加权利被侵犯,男权社会一个更加严重的罪恶,就是无偿占有女性生育和家务的付出,导致女性的付出和所得严重失衡。这种无偿占有,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女性在其他各个领域的低下地位。男权社会为了不向女性的生育和家务劳动支付相应的回报,一直是在贬低女性的这些付出,将其称为是自然而然就发生的,很容易做到的,不重要的;久而久之人们一提起谁做全职太太,就觉得这个女人过得很轻松。女人这些被无偿占有的付出,是男权从女性身上占到的最大的便宜,也是男权的命根子。所以整个男权体系在从各个方面试图把女性限制在无偿付出的地位。职场歧视就在起着这种作用---女人事业上受阻力大就会把家庭当作最安全的地方,在家庭中要换取安全感你就要在家庭中无偿付出。女人出去工作给工资再少也是要给工资的,但是做家务生育就一分钱也不用付给她,后者对男权社会整体是最合算的。所以一个女人即使事业做得再好,如果不做家务不生小孩也要受到非议的。诡辩的男权舆论在这里会说‘男主外女主内是自然分工,是发挥两性天然优势’。姑且不论男女之间是否真的存在这种自然分工,这里面有个概念被偷换掉了,分工本身不是问题,只要分工的双方都得到合适的回报就没有问题;但是把有回报的工作分给一方,让另一方做无回报的工作,这就不叫分工,叫压迫。和家务劳动相似的一个例子是非洲的农耕社会女人的劳动:家庭里有一块地专门用来种植一家人的食品,一块地专门用来种经济作物拿去换钱,女人没权利种植经济作物,只能种植食品,种出来的东西没有变成钱,直接被家人吃掉了;男人种的经济作物变成了钱,于是男人手里有了钱,女人却两手空空。这种所谓的分工,就是赤裸裸的性别压迫。
 
     女性的基本人权拥有程度低于男性,取得附加权利的机会少于男性,付出大大超过所得---这就叫做男权社会,有的人说‘女性只要努力工作,做出成绩,地位早晚就会改善的’。这种说法太过乐观了。奴隶社会的奴隶努力干活可以换来地位的改善吗?不可以的,最多换来一条命。他们干活越努力,奴隶主越开心,奴隶制度就越牢固。女性努力上进是绝对必要的,但是努力的方向要有选择,向着顺应男权需要的方向去努力干活,努力忍受,只能强化男权体系,不能改善女性地位。
 
    综上,女权是女性相对于男性的平等权利,包括基本人权和附加权利,也就是以同等付出换取同等回报的权利,也讲了中国女权的现状是很不令人满意的。2010年中国男女平等情况在国际上134个国家中间排在第61位,是否就证明中国女性享有的权利在各国女性中间排第61呢?不是的。这是一个需要澄清的概念。全球性别差异排名排的是每个国家男女地位的差距,是女男权利的比值,不是绝对值,这个比值越小说明男女权利差距越大,男女越不平等,排名越靠后;但这个排名不能显示各国女性具体享有的权利谁多谁少的。用比值来排名,中国在61名,不能说明中国女性享有权利的绝对值就是61名。日本韩国性别差异排名分别是第94名和第104名,所以一提到中国女权状况不好就会有人说,‘那日本韩国女人还更差呢’。其实这样说是不正确的,中国女性和日韩女性究竟谁享有更多权利,还没有定论。比如日韩女婴受的待遇好,妇女也具有单身生育的权利,这都是女性权利比中国高的表现。
 
    与女性的平权受到侵犯相对的,就是男性享有相对于女性的特权。男权是一种特权,男权这个词是象征腐朽落后的一个贬义词。 男权和女权的对立,是特权和平等之间的对立,不是男人和女人之间的对立。男权的受益者和受害者是错综复杂的。大多数的男人,同时既是男权的受益者又是受害者;而大多数女人,都是男权的受害者。也有女人可以成为男权的纯粹受益者,但是这样的女人是很少的。
 
    男权是与生俱来的特权,不光是有地位的男人拥有男权,就算是贫民家里的男孩也可以一生下来就享有相对于女孩的特权。这一点从重男轻女的父母对待儿女不同的态度就可以看出来。如果一个社会认可男权特权的话,也就是认可人与人之间生来是不平等的,这种思维方式扩展到其他方面,也必然导致社会普遍认可各个阶层的人之间理应不平等,利用权钱来压迫别人是顺理成章。男权和其他特权都是连在一起的,从根本上都是对‘人生而不平等’的认可,具有男权思想的人看到其他特权压迫现象也会在潜意识里认为那很正常,没什么。除非别人的特权压迫到他本人了,他急了委屈了,开始疾呼控诉了,说凭什么用特权来侵犯我的人权;这时候你问他对男权压迫女性怎么看,他还是不觉得男权有什么不妥,因为他觉得自己是男权的受益人。这样的人你说是不是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这样的人来喊人权,不用理他,如果他当权的话还会和现在的特权阶层一样压迫其他人的---就像古代的起义者自己当了皇帝就变得和以前的皇帝一样。男权者叫喊‘人权问题’,女性尤其不用理他不用崇拜他,因为他说的人权是男人的权,不包括女人的平权,没把女人当人,女人去支持他是不是自作多情?
 
    有人说,中国再过500年还是男权社会,这是无法改变的。如果女权主义思想不在女性大众中间生根,广大女性不使用女权主义思想来指导自己的生活,可以说这种说法是对的,我们坐等女性地位自动提高是不太现实的。但是,女权主义是男权的克星,当大部分女性从思想上成为真正女权主义者的时候,男权就要急速下坡;女权女性教育的孩子长大成为社会主流之际,就是男权衰败之时。这个过程可以有多快呢?香港70年代才终止了纳妾制度,现在女性地位在亚洲名列前茅;美国70年代女性地位还不如中国目前的情况,90年代的调查就显示女权主义大大改善了女性的生存状况,现在美国男女平等程度全球位居第19名。所以,在女权思想普及之后,让广大女同胞获得收益只需要不到20年,让男权夹起尾巴只需要不到40年的时间,绝对是在我们有生之年就可以享受到成果的,对我们的女儿辈更是一笔宝贵的遗产。
 
 

第二节 女性主义的学术分支 
 
 
    《中国妇女报》总编助理冯媛说:“说到科学,没有研究过的人不敢发言;但说到女权,不论懂不懂,谁都能站出来品头论足。”她认为这是女权主义在中国面临的一种尴尬。什么样的人不懂女权却热衷于对其品头论足呢?男权既得利益者,希望男权千秋万代的人。如果一个人对女权感兴趣,ta一定会想办法把基本概念搞清楚;如果一个人对男权女权这两个概念没感觉漠不关心,那ta就不会花时间对女权品头论足。如果有人长篇大论的评论女权,最后的结论是‘女性现在的状态就挺好’‘女权没办法实现’‘女权不应该实现’‘女性应该更多地向男权社会奉献才能实现女权’等等,那么你要注意了,这个人绝对是在为男权讲话。这种长篇大论是依靠通篇的偷换概念,歪曲概念和自造概念,来得到看似通顺的效果的。为了拆穿对女权主义的歪曲,让我们来正视女权主义的真貌。
 
    女权主义是一个学术概念,学术概念是学术圈子以外的人都无权更改的。再有权力的人(国王,总统),如果不属于这个学术圈,他想去更改女权概念都做不到。再大量的民众,想要更改女权概念,不通过学术圈认可就做不到。
 
    民众可以制造日常用语,比如‘剩女’这个词讲的人多了,就被收录成为一个新词,还被赋予一个定义;但是学术词汇,再多的民众也不可以变更它的定义;再多的民众想给它造派生词,也不能被直接认可。比如男权者为了诋毁女权专门生造一个词‘伪女权’---对不起,学术界没承认这个派生词,你把这个词讲再多遍它还是一个不存在的概念。
 
    女权主义是非主流吗?女权主义方法论是社会学的四大方法论之一,而且被称为对当代学者影响力最大的方法论。在社会学界,女权主义理论可以说是绝对的主流。为什么在生活中我们听到这个词少呢?因为它还需要更多宣传。‘万有引力定律’的正确性是无可置疑的吧?但是如果中小学课堂上一概不讲它,只有大学物理专业的课堂上才讲,那‘万有引力’这个词在大众中间也会变非主流词汇。现在中文的女权主义著作是不少的,但是都是象牙塔里做学问的人写出来给学术圈里面看的,语言艰深,即使想给女性大众看看,大家也看不进去。这就是为什么我们希望把女权主义的大众化版本递到大家手里,让需要它的人先从中受益。
 
    下面讲两个男权者常用来妖魔化女权,贬损女权的用词:激进女权主义和极端女权主义。
 
    女权主义的学术流派分为四种:自由主义女权,社会主义女权,激进女权和后现代女权。每种流派都有一套理论来解释男权的成因,描述男女不平等的表现,和提出消除男女不平等的展望;流派之间互相评价与被评价,每个流派的理论都有其优缺点;但是它们的最终目的都是一样的,就是消除男女不平等。激进女权主义和其他流派平起平坐,并未被证伪;但是由于名字里面沾了激进两个字,吓到男权者,而且激进这个词和男权社会对女性性格的框定不符,说哪个女人‘激进’,就成了贬义词。于是有的时候,女性开口倡导女权,男权者就用‘你是这激进女权!’来攻击她。在这里可以告诉大家,激进女权作为女权的四大学术流派之一,是一个正当的理论系统,激进这个词也并没有贬义,不要被男权对它的妖魔化迷惑了。下面讲一下激进女权主义理论都有什么,如果你认同这个理论里面的大部分,你就可以正大光明的对人说‘我是激进女权主义者’。
 
    激进女权主义说:男性统治女性,男性长辈统治晚辈,男性通过家庭内部体系来压迫女性,通过生育和家务来剥削女性。女性从小被灌输父权认同,长大会造成自我歧视。仅仅推翻经济压迫,不能保证女性的其他问题就可以得到解决。女性之间应该不分种族和国界的团结友爱,来结束对女性的压迫。
 
    上述这些可以说是没错的。如果有人非要抬杠的说‘有的女性也可以统治男性’‘女性长辈也可以统治晚辈’,那就很无聊了。同阶层的男女之间,男性相对女性享有特权占主流,这是不争的事实,还没有哪个国家女性相对地位得分等于1;女性长辈对于晚辈的抚养照顾为多,而男性长辈对晚辈的抚养照顾虽少,但是家长权却没有相应的减少,反而在冠姓权上占优势。在夫妻离婚,子女跟母亲的情况下,父亲可以说基本不尽什么义务了,判决的那很少一点抚养费,如果他不想给,也很难执行的;然而他的冠姓权却可以不受干涉,母亲想给孩子改姓,没有父亲同意就改不成。 这都是明目张胆的占女性的便宜,压迫女性的表现。
 
    激进女权主义还主张:维护和平,保护生态环境,支持女性生育权,反对淫秽色情的传播,保护同性恋者权利。这些明显也没有错。
 
    关于激进女权争议较多的三个方面:第一是‘女性和男性利益对立’说,也就是‘男人是女人的敌人’说。这种说法绝对是不全面的,因为女权和男权的矛盾决不是两性对立那么简单,而是很错综复杂的。但是也没有人能证明这种说法普遍是错误的。如果某企业要招聘一个员工,资历相同的一男一女去应聘,但是这个企业不要女员工,只要男的,岂不就是男性和女性利益对立了?当然这不能怪罪那个得到了工作的男性,只能怪男权体制,就是男权体制把男女利益对立起来的。对于‘男人是女人的敌人’的说法,应改为‘男权是女权的敌人’更为贴切;而且,男权派男人虽然现在是女人的敌人,但只要放弃男权思想就不再是女人的敌人了, 所以需要用女权思想来影响男人。但是谁也不能证明‘男人是女人的敌人’的说法是普遍错误的,因为男权的主要坚持者是男人,女权的主要坚持者是女人---Marilyn French写的《针对女人的战争》(或译《谁与女人为敌》)陈述的很清楚,有兴趣的人可以看看。
 
    还有一个受争议的点,就是‘女性生来优越,但是男性生来更具攻击性,男女生理不同造成了女性受压迫的境地’。很多人对女性优越论感到不满,但是谁也不能证明女性的优越性不实,也不能证明男性固有的攻击性不实,只能说这是一个尚无定论的说法。学术界的理论中尚无定论的很多,这很正常。可笑的是,男权制造‘男性优于女性’的论调是拿手好戏,并惯于以‘雄性生来具有攻击性和竞争性’来作为压迫女性的借口;一旦女权理论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或者以子之矛攻子之盾,就有男权派不能忍受了。
 
    其他女权流派对‘男女生理不同造成女性受压迫’的理论批评的声音较大,因为男女生理差异是不可能消除的,这种理论不利于寻找消除性别压迫的出路。于是激进女权理论在70年代进行了改进,转为歌颂女性的生理特性,让这些特性发挥积极作用,并主张男性也应该学习女性的优点。这就是激进女权理论的一个很不错的进步。
 
    第三个受争议的点是,激进女权主张女性疏离男性。女性彻底的不与男性有瓜葛,当然是不现实的,也是没有必要的。但是谁也不能证明一定程度上的疏离是错误的。比如女性晚婚,恋爱不结婚,或恋爱不同居等,都是对男性一定程度上的疏离,在女权较发达的国家这都是很正常的。由此也可以看出女权和男权在性质上的不同:即使最激进的女权派别,也不过是说要疏离男性,而不是压迫男性;虽然激进女权也指出女性先天优于男性的地方,但并不以此作为压迫男性的理由---但是男权的全部含义,就是要压迫女性。
 
    为什么激进女权派受到外来的诟病最多呢?除了以上的原因之外,还因为它做的实事最多。它救助遭到强暴的女性,为遭到家庭暴力的女性提供庇护所,倡导环境保护。做的实事越多就越容易被枪打出头鸟;呆在象牙塔里搞学问不问世事倒是不容易被诟病,却也起不到什么作用。无数年积淀下来的男权势力,如果没有‘激进’的精神去破冰的话,是不可能见到效果的。可以说,没有激进女权主义,就没有西方今天的女权状况。
 
    根据其他女权流派的意见,激进女权主义理论有两个主要不足:第一是不能确切的解释男权的起源,第二是不能提出详细的达到男女平等的方案。
 
    社会主义女权理论对男权的起源有个系统的解释,但是仅仅把男女的不平等归因于经济因素,这显然是很不全面的。男权的起源是一段没有文字记载的历史,不光是女权主义理论,包括历史和考古科学都不能拿出证据证明男权是如何一步步形成的。但这不意味着我们不可以认识当前男权的实质,也不意味着我们不可以让男权走向消亡。事实上,男权已经走在消亡的路上了。
 
    至于达到男女平等的详细方案,学者们一直在摸索完善中。社会主义女权理论在这方面是最完善的,有兴趣的人可以看看。马克思主义和激进女权主义的融合,产生了马克思主义的一个新的分支:女权马克思主义---可见激进女权主义的影响力。
 
    综上可见,激进女权主义是和其他三种女权理论并列的一个流派,和其他派别一样,也存在争议点和不全面的地方。但是它绝对是一种主张和平,不主张压迫的正当理论派别,也是为女性地位进步做出了巨大贡献的派别。其他的女权主义者可以为之提出建设性的批评和意见,可以帮助它改进,为其添砖加瓦;但是男权者来对女权流派品头论足,还是不要理睬的为好。就好比你的小孩有缺点,你可以批评他帮他改正,但是如果你的仇人走过来说‘你这个孩子如此不好,你把他丢到井里不要了吧。’你是不是会说‘你自己怎么不去跳井呢?’
 
    下面我们来看‘极端女权’。这个词在诋毁女权方面,比‘激进女权’更常被用到,市井大众也有不少会讲这个词。但是令人啼笑皆非的是,女权理论派别里根本不存在‘极端女权’一派,‘极端女权’就是一个被男权生造出来,没有经过学术界承认的词,是一个尚不存在的概念。我们来看一下这个词造得有多么拙劣。不平等的状态是有轻微和极端之分的,好比天平两臂是斜了一点还是斜得厉害---也就是说不同社会的男权程度是有‘极端’和‘轻微’之分的。而女权追求男女平等,平等的状态是唯一的,就是天平两臂完全水平的状态,哪里有‘一般平等’和‘极端平等’的区别?那什么叫做极端女权?男权者会说所有真正的女权主义者追求女权的方式都太‘极端’。可是即使最激进派别的女权者,也是崇尚和平方式的,也不主张压迫男性或剥夺男性的正当权益,比起既暴力又压迫的男权来说已经是云泥之别了,极端在哪里呢?男权者这样说,只不过是因为他们不能忍受失掉性别特权,听到女权两个字就浑身不自在,就是要给它扣上一顶‘极端’的帽子才舒服。有人把一些女性个人的极端行为拿出来,贴上一个标签说,‘看到没有,这就是极端女权’---拜托,那些女性往往连什么叫女权主义都不懂得,把她们的个人行为按到女权主义的头上,是不是很让人无语?更有甚者,男权者编造了一大堆‘极端女权的危害’,除了指责‘极端女权’使他们失去特权(把男权特权称为‘正当权益’),还连‘危害国家民族’都搬出来了。极端男权社会好比一只开水锅,‘极端女权’的‘危害’就好比外星人要侵略地球的幻想故事,在极端男权社会讲‘极端女权的危害’,好比告诉女性‘外星人要来侵略了,你们都在开水锅里躲好不要出来’,简直是把人像傻子一样愚弄。
 
    前面提到的‘伪女权’,也是一个未经学术界认可的生造词,一个不存在的概念。下面我们来分析一下它的词义通不通。女权就是追求男女平等,那么‘伪女权’一定是追求男女不平等的,但它作为贬义词从男权者口中说出来,就不可能是指男权,也就是说它指的是女性压迫男性。而女性压迫男性,即便在母系社会都是没有的事情,在男权社会,并且全世界没有一个国家完全实现男女平等的情况下,‘女性压迫男性’更相当于是‘外星人侵略地球’的幻想故事。所以不论是‘极端女权’还是‘伪女权’,都是男权者臆造出来的神话猛兽,专门用来打压,贬损女权。不了解女权的女性,听到这些词,就下意识的认为女权者的名声很坏,不愿意让自己的名声和女权主义者扯上关系,认为自称女权主义者是一件很难堪的事情,这就是男权者的目的。
 
    男权舆论对女权概念的歪曲,可以在网上或者书籍中,有时候伪装成很一本正经很权威的口吻。要了解女权问题,非学术类网站(包括身份不明的人可以任意编写的‘百科’)以及学术圈外的人写的书籍,信息质量都是没有保障的,大家阅读的时候要警惕。
 

第三节 女性主义对女性及其生存环境的影响
 
 
 
    女权主义和我们每个普通女性有什么关系呢?它能给我们带来什么好处呢?我们为什么要关心女权呢?
 
    首先,女权思想可以赋予女性敏锐的洞察力,使我们保持清醒的头脑,不受那些看似强势,而实为错误的大众观点的左右,在人生的每一步都作出对自己最有利的选择,做出不令自己后悔的选择,从而最大程度的保证自己的利益。男权社会布满了坑女性的陷阱,但是陷阱边上可不会写着‘男权’两个字,很多女性掉进去了,被坑了还不知道自己是被男权坑的,只道是自己运气不佳,遇人不淑,自己做得不够好;更有甚者,甚至不知道自己掉进陷阱了,认为自己的处境很自然,是女人的正常命运。或者看到别人掉进陷阱了,也不认为这可能发生在自己身上,也不知道躲避,所以不断有人重蹈覆辙。我们宣传女权思想,就是要帮女性们看清楚什么是陷阱,什么地方有陷阱,陷阱是怎么挖的,陷阱下面是什么图景---从而最大程度的躲避陷阱。女权主义女性是最难上当的;不上当的女性,即使身处男权社会也可以幸福成功。
 
    正如贫穷不是社会主义,忍受和牺牲也不是女权主义;我们的直接目的就是让每个能接受女权主义的女性先幸福起来,先成功起来。掉进陷阱的女人越少,男权也就越枯萎。
 
    其次,有了一定数量的成功幸福的女权主义者,女权主义的普及才能势如破竹;认同女权主义的女性数量多起来,女性才会正大光明的将自己称为女权主义者,而不是害怕自己被当作‘非主流’。当女权主义在大众中不再被认为是非主流的时候,女权主义就可以利用其大众话语权,来创造新的伦理和民俗。不要小看伦理和民俗,它们是可以左右对法律的诠释的。男权就是依靠它积淀下来的伦理和民俗来生存的。举个例子:2010年12月,广州首例婚内强奸案诉讼被驳回,理由就是丈夫强暴妻子如果判刑不符合伦理民俗。案件中的丈夫对强暴的事实是承认的,宪法中也规定违背了妇女意志与之发生关系就是强奸,并没有说不适用夫妻关系。但是这里男权民俗就起到了扭转法律的作用。为什么说是男权民俗呢?因为这个所谓的婚内性义务是一边倒的---丈夫可以在妻子不愿意满足他的时候强暴妻子,但是妻子以丈夫不满足她为由来提出离婚,却不能受到法律支持---大家去查查看就知道。法律本来是大于民俗的,并担负着纠正不良民俗的使命,但这里却被民俗给影响掉了,你说民俗的力量大不大?面对男权民俗,与其消极的说‘它太强大了,我们没办法’,还不如从现在开始积极制造我们的新民俗。创造新民俗需要好几代人的时间吗?不见得。比如1979年宪法里的流氓罪,处罚范围包括男女之间的‘不检点’(不一定发生关系),连跳贴面舞都有被判刑;而到了1997年,这个罪名就被取消了。为什么取消呢?是因为立法者突然想起来应该尊重人们的私生活权利吗?这绝对不是根本原因。根本原因是个人生活自由的人数量多起来了,变成主流了;民俗变了,法律再处罚‘作风不检点’就显得与民俗冲突,显得很蹩脚了。
 
    一些法律本该处罚而不处罚的犯罪,也是由于得到了民俗的庇护,造成法不责众。家庭暴力为什么法律不爱管?因为犯罪人数太多了,都抓起来监狱都没有地方装;全村人购买妇女的山村,把妇女解救出来也就不判购买者的罪了,因为要把整个村子的人都抓走不可能。这就是法不责众。在政府不肯帮忙的情况下,女性要保护自己,就要精明果断起来,坚决避免陷入到这些糟糕的境地中去---我们宣传女权主义,就是要帮助女性精明果断起来的。这样受害的女性越来越少了,那么能够成功施害的人也就少了,施害者也就不再受‘法不责众’的保护了。所以我们的女权从每个女性精明果断的保护自己做起,保护自己就是间接保护其他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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