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文学,我不得不承认,我看的当代文学作品也不多。我订阅的一本周刊《The Week》每个星期都推荐小说,我往往是看题目,就过去,并不想去买,也没有去看。我看的是我知道的作家。我常常觉得经典更好看,所以检点自己一年看的小说,居然只有十来本,很多还是以前看过的。比起我的朋友丽梓来说,我真是差得太远了。丽梓一年看小说在三五十本左右,除此之外,她还在新泽西的大学里教历史,今年还完成了她的书,对中国教育的研究。比起我的儿子,我也差得远。他常常打电话给我推荐:妈妈你得看这本书。我答应。在他的督促下我看美国的当代文学。毕竟,我想,他属于当代,我属于另外一代。可是他也常常对我说:妈妈你是对的,还是经典好看。当代文学怎么那么多无病呻吟呢?
我还是看经典,比如司考特·菲兹杰拉德的《了不起的盖茨比》(the Great Catsby) 。我这几天把这本小书又读了一遍。我躺在沙发上读书,读的时候,会忍不住站起来,在我的房间里走来走去,想,怎么写得这么好?这么准确?他的语言如流水一样自然。我承认,我在思想上和世界观很受这本书的影响,那就是梦想破灭的永恒性。我是一个做梦的人,但是我又坚决地相信,梦想是一定破灭的。如这本书中的每一个主人公,除了站在这些主人公的生活之外的叙述者之外。我的结论是只有在生活之外,你才不失望。可是我们有谁能生活在生活之外?
昨天是司考特·菲兹杰拉德的生日。他生于1896年9月24日。他二十多岁的时候,正是美国二十世纪的二十年代。他认为他所生活的时代如爵士乐一样财富突然暴发,随财富而来的生活方式急遽变化,汽车火车电力等现代技术改变了生活的方式,而传统的价值观在纷纷垮掉。人突然暴富,人突然垮台。梦想有多大,就有可能实现多大的梦,但是梦也如气泡纷纷破灭。他命名他生活的年代是“爵士时代”。
如今“爵士时代”——他提出的名字已经成为美国的公认。我隔岸观火看中国,有时也忍不住想中国现在似乎也是一个爵士时代。国家和人民都突然暴富,在这个暴富的过程中,多少梦想,多少破灭啊。中国这十五年的生活是中国历史近千年来最蓬勃向上的十五年,也是一般老百姓生活提高最快,生活水平大幅度提高的十五年。梦想和野心,我写了几个小故事,都是关于来美国的中国人的梦的故事,想来想去,都与我对爵士时代的想法和菲兹杰拉德有关。
昨天是他的生日。他生在一个中上产的家庭里,母亲的家富有,父亲的家曾经很有名望。但是他的父亲却是一个不能守住工作的人,家里的生活一直在他父亲的梦想和破灭之间摇摆。菲兹杰拉德童年少年都在美国最好的私立学校里受教育,大学进入普林斯顿。可是他实在不是一个能遵守规则的学生,也不是好学生,被大学开除。开除之后,他参军了。那时正是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他以为他会参战去,所以觉得明天就是死,不如今天好好喝醉了。醉生梦死是他的生活哲学。驻扎在阿拉巴马州,等待参战的时候,他遇到了他一生的爱——泽尔答·萨耶尔。她十八岁。南方美女。她对他说:我不能跟你结婚。你没有钱。
为了跟自己爱的女孩子结婚,二十四岁的他离开了军队,要去挣钱。来到纽约,想继承父业当推销员。可是泽尔答对他说:你这能挣什么钱?对不起,我们分手吧。他们解除了婚约。他悲痛至极,回到中西部父母的家,完成了小说《天堂的这边》。小说非常成功,他一夜之内成了文学新星,一个星期之内泽尔答跟他结了婚。
天才的二十四岁的少年和美丽的十八岁的少女结了婚,开始他们不知道怎么过日子的生活。他们这对夫妻被誉为爵士时代的“完美的伴侣”(抑或金黄的伴侣the Golden Couple)。完美伴侣的生活并不完美。他们有钱就花,没钱就借,过着花天酒地的生活。钱总是不够。菲兹杰拉德要不停地写作。他们搬到法国巴黎。菲兹杰拉德跟海明威成了朋友。他对海明威的尊敬和敬爱超过海明威对他的。海明威时时鄙视他。海明威不停地换妻子,而菲兹杰拉德对几近疯狂的妻子的爱却从未减少过。爱泽尔答,直到泽尔答完全精神失常,进入精神病院,他还是爱她,虽然他们的爱充满了彼此之间的激愤的争吵。海明威觉得菲兹杰拉德不够“硬汉子”,不停地找不同的女人的海明威无法理解菲兹杰拉德这个也是天才的作家只对一个女人的爱。
菲兹杰拉德一生都为钱忧虑。妻子进入精神病院后他需要写作付妻子的医疗账单。他试图写电影等等,都不那么成功。年轻的时候他说: “一个像我这样的作家,必须有绝对的信心,对自己的幸运之星的绝对的信仰。这是一种神秘的感觉,这种感觉是觉得什么也不会在我身上发生,什么也伤害不了我,什么也撼动不了我。”这样对自己的信心随着时光而变成了怀疑。1940年菲兹杰拉德去世的时候才四十四岁。他认为自己的一生是一个完全的失败。他死之前多次叹气,谈到自己没有写出好作品来。甚至报纸上发表的讣告也充满了对他很不屑的语调。人人都认为他会消失在文学的地平线上。出乎他自己预料之外,也出乎他同时代人的预料之外,如今他的作品每年都卖出上百万本。他的《了不起的盖茨比》是美国中学生必读之物。他的作品很多都被改编成电影。而他的语言,那样简单而流畅的语言,成为美国英语的典范。
很多作家都谈到他的语言。美国作家雷蒙德·chandler在给朋友的信中说:“他具有所有文学中罕见的品质——……他的语言就是魅力,魅力如济慈的所用的一样。今日谁有这样的语言?这不是什么写的清楚或美文写作,这是一种含蓄的神秘,如此平淡,精妙,好像你在听优美的弦乐四重奏。”(1950年)。而当代作家- John O'Hara在给另一个诺贝尔奖获得者作家斯坦贝克的信中说:“菲兹杰拉德是一个更好的作家,比我们所有人加在一起都写得好,哪么就是他的最简单的字,哪么就是写字。”
在我看来这就是写作的全部吸引力:写最简单字,而这些字排列起来,有无限的美和魅力。我读过他的全部小说。我热爱他的文字。虽然二十世纪美国文学排榜,《了不起的盖茨比》名列第二,我其实更喜欢他另外一部小说《夜色温柔》,因为文字更富有表现力。
菲兹杰拉德就被埋葬在我住的附近的一个天主教的墓地里。我从家开车,三十分钟左右就到他的墓地。墓地荒凉,并不是因为草木荒凉,而是因为新楼大厦在这个小墓地左右已经成为背景。我来到这里,心里非常不舒服。菲兹杰拉德好像被埋葬在现代化的世界里,他所嘲讽的现代社会围拢着他。
他和泽尔答埋在一起。墓碑非常简单,上面刻着《了不起的盖茨比》这本书的最后一句话:“我们奋力划船,逆水行舟,不停地倒退回去,回到起始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