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民健康网”,有一篇规劝女青年“如何守住最后一道防线”的文章,文中说:“你轻易地失去贞操,也就失去了自尊、自重和自爱”,其中的“轻易地失去贞操”,特指的是婚前性行为。
一个女人失去贞操,就失去了“自尊、自重和自爱”!我想,作者不会没有起码的男女平等的思想,所以他(或她)虽然只说到女人,其规劝的对象大概也包括男人在内。这样的话,我们这些在婚前就“失去贞操”的男男女女,怎么不出来抗议呢?这简直就是直接对我们的谩骂!不单单我们,中国历史上很多著名的文人墨客、风流才子,都被一起谩骂了。如果我们就让其如此谩骂而默不做声,我们就真的是“失去了自尊、自重和自爱”了!
也许,作者说的真的只是女人,至于男人,那就要另当别论?抑或,女人“失去”的同时,男人就“得到”了?如果这就是潜台词,那就更加离谱了。难道女人的性快乐是丑恶,男人的性快乐就是光荣?这样歧视女性的病态观念,出现在“全民健康网”上,是多么大的讽刺啊!
像我这样的已经有一把年纪的人,看到这样的谩骂式文字,还不至于遭受“心灵的伤害”。但是那些初出茅庐的青年男女,真还说不定看到这样的“失去自尊、自重和自爱”的指责之后,会有什么样的反应。如果有中学生因为失去所谓的“贞操”而轻生,我看这样的文章要负道德上的责任。我提倡言论自由,反对以言治罪,所以我认为,对他们法律责任就免了,但道德责任是推卸不掉的。
但更为滑稽的是,这种人往往以为自己在维护道德,不然他们就不会使用“自尊、自重和自爱”这样的字眼了。但是,“自尊、自重、自爱”是一个人以自由意志主体的地位、坚守自己作为“目的”而不沦为纯粹的工具的表现,这与保持“贞操”哪有什么关系呢?相反,如果有人叫我保持“贞操”,又不给我讲明理由,我就盲目地按别人的意思去保持“贞操”,我就是把自己只当作别人意志的工具,我还真就失去“自尊、自重、自爱”了。
问题是,很多旁观者,也认为这种毫不讲理的人是在维护道德,他们认为,道德无理可讲。但是,既然无理可讲,那就颠倒过来讲也行,你还有什么权利指责人家呢?
什么是规范意义上的道德啊?如果我们认定“道德的”就是“好的”、“不道德的”就是“不好的”,那么对于这种判断的依据,我们能够依赖传统观念、或强势话语、或风俗习惯、或多数人的偏好吗?当然不能。我们应该说个理儿出来,要回答“你凭啥说我不好?”这样的最简单的问题。什么是“善”,什么是“恶”,是有道理可讲的,谁不愿意讲理,谁就没有资格讲“道德”。别动不动就“国情”、“传统”、诸如此类,好像和你的想法不一样的人就不是中国人、就不属于中华文化传统似的。应该是对“道德”的应有之义加以澄清的时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