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的发展,中国出现了越来越多的女性NGO组织。在众多的女性NGO组织中,究竟应该采用什么组织原则与激励机制,这已经不仅仅是理论探索,而且进入了社会实践的层面。研讨这个话题是中国妇女NGO组织进一步发展的需要。这里我想结合红枫妇女热线的情况谈一下我的想法:
NGO组织的组织原则与激励机制
作为一个中国的NGO组织,应该采取什么样的组织原则?这是每个NGO组织必须直面的问题。尤其是中国的历史只有民间社会没有公民社会,形成公民社会是一种必然趋势。NGO组织在建构公民社会的进程中起着推动作用。NGO组织是为某一目标组成的、内部自律的共同体,有共同志向、共同目标,在服务的效果上有共同标准的志愿组织。这些组织一方面创造外部效应,帮助弱势群体,推动社会的重构;另一方面在行动中完成志愿者的自我成长,强化志愿者的责任意识和合作意识,通过志愿行动为志愿者提供实践现代公民角色的机会,使每个志愿者对权利和平等产生更深刻更切近的认识。
目前中国的志愿者行动中尚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志愿者在人数、规模、层次及影响上和国外相比仍有一定差距。志愿组织的管理亟待健全,志愿者协会等社会公益组织发育仍不充分。 在诸多的问题中,确立NGO组织的组织原则与激励机制是首当其冲的问题。
只有认定志愿者的义务及责任,相信每个成员都有参与社会事务的权利和促进社会进步的能力,才能确立NGO组织的组织原则。应当赋予志愿者一定的权利和权限,保证他们在工作时能够有独立自主的发挥作用。志愿者在为实现规定的目标工作的过程中,发挥自己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民主、公开、透明、平等、协商的原则是NGO组织的组织原则。对妇女NGO组织来说,使由管理者变为协助者,志愿者才会在工作上获得一定的自由度,才有可能激发每个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由此取得更令人满意的成果。 二、由红枫妇女热线所想到的
红枫妇女热线开通于1992年9 月2日, 20世纪90年代的中国处在转轨时期,经济效益成为人们追逐的目标,而对人的感受、人的困惑、人的无奈却没有一种明确的关注方式,没有一个机构来承担对人心灵的抚慰工作。在关注人的情感这点上,妇女热线走在了前面。这条热线迄今为止,已接了七万次电话。
这是一个以志愿者为主体的NGO组织。到妇女热线做咨询的人参与时间先后不同、年龄不同、职业不同,性格特点、兴趣爱好亦各不相同,但有一点是相同的,即所有来做咨询员的人无一例外都是志愿者。大家不图功名,不计回报,凭着一种志愿精神,各尽所能地在这里用心去温暖这个世界,竭尽全力去帮助每一位来话者。这种行为不是强迫的,并不听命于谁,而是一种志愿地选择。
有一个现象值得深思,红枫妇女热线志愿者队伍流失的情况十分突出。这11年中,先后培训了11批咨询员,流失的志愿者人数多达三分之一。为什么会这样?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方面志愿者队伍本身有流动,另一方面也是存在着某种管理的疏漏。从NGO的评估指标看,一个项目是否成功,不但要考察做了哪些工作?做了多久?成绩何如?还要看参与每个项目的每个成员是否参与了项目设计?每个参与者在项目设计中的参与程度和决策程度如何?甚至项目使用了哪能些资源?项目使用经费的情况,每个志愿者者有权了解,还可以对使用发表自己的意见。而在这些方面红枫妇女热线的透明度不够,两年前热线自我评估的结论是:低共识、低能力。 不赋予志愿者自主权是管理者极度担忧志愿者能力的表现,在这种管理模式中,志愿者无须为工作提出建议,也不必自行做决定,只须按管理者的指令工作。志愿者不需要通过分析情况来决定工作方式。在这种管理模式下,志愿者的责任已经转移给管理阶层。如果志愿者不知道工作的下一个步骤,他们必须请示管理者,管理者得为他们的行动提出方案,这无疑增加了管理者的工作量。假如志愿者数量众多,管理者将面临非常多的困难,甚至可能导致更严重的问题。 因为如果志愿者不愿意发挥自己的创造性和主动性,管理者便很少有机会获得他们的创意,同时管理者也会因此故步自封。事实上管理模式是十分重要的工作机制,假如把志愿者安排在这样的管理模式中,志愿者们便会失去工作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因为当志愿者没有工作控制权,他们会认为这是在怀疑他们的工作能力,有可能因此产生负面情绪。当志愿者感觉不满时,便不可能获得满意的工作效果,甚至不愿意继续提供服务。虽然志愿者因责任感及社会需要留下来继续工作,但因没有被赋权,也会因之削弱对工作的投入程度。 三、红枫妇女热线的启示
一个机构如果希望志愿者积极参与工作, 有两点是需要重视的,即:满足志愿者对归属感和对自主权的需要。表面上看这两者似乎是相对立的, 并且很少被放在一起作比较。但是追求归属感及独立自主是人类的基本渴求。因此两者是可以共存的。假若志愿机构能够提供给志愿者的是既可以享有归属感又可以独立自主的工作机会, 志愿者参与服务的热情及推动力会更为持久。
无论管理者所做的策划如何理想,最重要的还是取决于志愿者的参与。能否在工作推行过程中发挥志愿者的才能,决定着计划是否能顺利地完成。然而在妇女热线不少咨询员应该说参加了而不是参与了这个NGO组织,因为许多人基本处于"让我干"的精神状态之中。很多人几乎不曾参与项目的设计、效果评估等过程,而只是在做一些热线咨询工作,对项目监督更是漠然。因而准确地说,是参加了而不是参与了这个女性NGO组织。
志愿者参与的重要条件是确保志愿者能通过工作满足自我成长的需求。满足感愈大, 自然就越愿意继续参与志愿工作。想让志愿者发挥自己的最大能量,需要让志愿者拥有一定的决定权。当然这也是并不是无条件的。首先志愿者做志愿工作时需要对所从事的工作有一定的认识,需要接受训练,并积累一定的相关的工作经验。这样志愿者才能充分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同时管理者还应及时听取志愿者对工作提出的各种有效的建议。假如当时没有足够时间去聆听志愿者的建议,事后也应该给予重视,仔细的考虑,志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做出的及时、必要的修正。
在妇女NGO组织中贯彻民主、公开、透明、平等、协商的组织原则是十分重要的。如果说非政府组织要与政府组织相区别,那么最大的区别是什么?并不单纯指项目的内容,而是包括组织原则与组织形式。妇女NGO组织的参与者,(工作人员以外)几乎都是志愿者,只有执行上述组织原则才是使大家团结一致,共同努力的惟一旗帜。要实现一种理念,不仅仅协调人要提倡,而且每个项目的实施者也应该拥有这种意识。在所有妇女NGO组织中要实现真正的民主、公开、透明、平等、协商的组织原则,不是一朝一夕的事,但应该成为努力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