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不抽烟,二不喝酒,要说到有什么嗜好,就数喝咖啡。呷"啡史"算起来也有十多个春秋了。开始时喝那种随泡随喝的加"伴侣"的速溶雀巢咖啡。(有人不屑:那也算咖啡?)后来喝出一点门道来,升了级便自置咖啡壶,每天喝那又香又浓又鲜的咖啡,倒成了习惯。但与星巴克挂起钩来,是去年的一桩轶事。那天,与友人在北京王府井大街闲逛。有点累,有些渴,就拐进路旁的星巴克。在大陆,因星巴克成功地打进故宫而名噪一时。进店后,我们排队点了咖啡、蛋糕,然后就座。正当边喝边聊之时,友人下意识地摸了摸屁股,跳了起来。一看,大事不好,粘答答的一团东西像一朵丑陋的图案,嵌在他的西裤上! 友人说今天倒要考验考验这家美国店的服务态度了。他立即招来了女服务生,仔细一查,原来不知哪位缺德的顾客将嚼剩的口香糖随手捻在了座位上,让我朋友的西裤享受到无妄之灾。友人向我使个眼色,吐出挑剔的口吻:你说怎么办?也许那位服务生从没遇上这么来者不善的顾客,显得有点失措,连忙去把带班经理请出来。年轻的女经理笑盈盈地上前,忙不迭地赔礼道歉,并边说边用毛巾将桌椅又揩了一遍。友人仍不甘休,提出要店方赔偿。女经理再三地赔不是,她用非常内疚的笑容提出,为了表示歉意,今晚在星巴克免费招待我们,退了款,还给了好几张折扣券,并诚恳地希望再次光临。友人还在叽咕,我劝他见好就收,算了。 自从经历了西裤事件之后,我开始喝星巴克牌子的咖啡了。那用阿拉比卡咖啡豆烘焙的芳香,久久地在房间与心扉弥漫着。此时,我边喝边上了星巴克的网站,看到上面正好现出一个栏目,叫:你在星巴克最愉快和最不愉快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