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7日,湖南耒阳发生一起恶性案件:一女孩因拒绝一男子的不轨行为,竟被4名恶徒从4楼抛下,此4人是女孩恋爱中男友的朋友。其中主犯出生于1986年,今年刚刚18岁。更令人不可思议的是:其男友当时也在场,装作没看见!女孩目前尚未脱离生命危险,凶手在逃。如此花季少女落到这样悲惨的境地,实在令人同情和悲悯。高楼抛下少女恶性事件是一起性质极其严重的刑事犯罪案件,这位少女仅仅是与男友的"恋爱"关系误入恶徒们布下的魔窟。
这个事件里恐怕最让少女伤心的是她所爱的男友居然亲眼目睹恶徒对她施暴,无动于衷,甚至当少女躺在血泊之中痛苦呻吟的时候,这位所谓的男友也没有一点点怜悯之心。这种男友难道能谈得上半点爱情么?不仅仅没有爱情,连人与人之间最起码的人道和同情心都没有。现在有一些少男少女似乎较早开始谈情说爱了,旁人对此似乎也无可指责。可是他们是否真的明白什么是真正的爱情了,这倒是一个值得让人怀疑让人提醒的问题。爱一个人和爱一件东西是有本质上的区别:比如爱一匹马,一头猪,一条裙子,一块领地,假如你所爱的是一件物体,是爱一件东西,可以打它,骂他,甚至说这裙子嫌它长,"卡嚓"一刀下去,剪了一截。这些你都可以说是因为"爱它"。而对女人是不能这样的,女人是和男人一样的平等的人,你爱一个人,首先得学会尊重她,学会平等地和她沟通、对话。甚至你发现你不爱她了,也应该平等地友好分手,而且祝愿她即便离开你也得到幸福,这样才是真正将对方作为一个人来爱她。现在我们常见谈恋爱闹出的人命案子,那种"爱"是值得怀疑的,其间恐怕是占有欲和统治欲的成分更多一些,将女人当成他的领地他的城堡,当成从属物了。这能说是爱吗?如果这种爱能算爱,充极量只能说是对女人怀着一种对物品占有的欲望,而不对一个人的爱。我们的花季少女在涉足爱河的时候,不能不注意这一点。
同时让我想到这一类社会问题的背后,青少年犯罪问题说到底也是教育的问题,今天我们重视大学的扩招和普及,但是不得不看到今天的青年人中间,接受高等教育人数所占的比例仍然不足20%,如何让更多的不能接受高等教育的青年人能够接受普遍的公民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使他们和她们既学习生产技能,也学习国家的法律法规,提高道德伦理修养,懂得如何维权如何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公民。这恐怕是值得家庭、社会和政府教育管理部门共同来关心、考虑和深思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