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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国同构:罗网抑或生存空间
时间:2006-6-10 10:58:55 来源:两性视野 作者:骆晓戈 编辑:biergoon 【关闭
在进行中国本土文本的妇女观研究的时候,不难发现的一个事实就是古代中国妇女生存状况的复杂性与多样性。例如女子教育,较为主流的说法传统中国文化剥夺了女子受教育的权利,而我最近不仅仅在读清史稿的列女传时读到我国自古以来便有“敬我彤管”之说,而且在更久远的年代的《诗经.静女》中便有:“彤管有炜,说怿女美”的诗句来赞美知识女性。“彤管”代指女知识分子由此得来,受过教育的知识女性被誉为一种美。
在我国历史上,从远古至中古时期,朝廷均选拔有才学的女子,并设有女史职位,比如汉代班昭便在朝廷供职。这个制度据史料记载到明代才废止。世界上的第一部妇女人物传记《列女传》始于汉代,其实比汉·刘向的《列女传》更早的史料中已经有了对于皇后和外戚等女性业绩的记载。更有意思的是我最近在翻阅1988年9月5日《南昌日报》上《华林书院》一文中,读到这样一段史料,在宋代,胡氏家族便在江西的华林县创办华林学堂,收纳女子入学念书。因为男女同校,常常有“丰富多彩的文化娱乐生活,笙歌曼舞,乐趣融融”。
再说传统中国有妇女“三从四德”之说,常常被当成妇女受到封建势力压迫的罪证。而我就在《列女传》读到这样的妇女传记,她们并非因为“三从四德”被载入史册,而是她们的大义大勇和大智大美。比如其中一章记述《种放母》说的的是一个名叫种放的宋人早年丧父,母亲与他隐居于终南山的豹林谷,结草堂以讲习为业,宋人种放以教学所得报酬瞻养母亲,生活虽然清贫却也乐得其道。后来。陕西的官府听说种放这个人的学问不错,便行诏请他出山做官。宋母对儿子出山极为不满,便对他说,你当年聚众讲学已经选择了隐居,又为什么以文来养生呢?既然可以以文为生,你为什么出山做官?现在你做官,弄得我不得清静安身,我将舍弃你,再回到深山隐居。从那以后,宋母便称自己有病,不起床了。后来宋人种放终于辞去官职,随母亲选择了隐居。官府曾经到处下诏,也不见踪影。在《列女传》中宋母被誉为“缗钱不夺其志”的典范载入史册。从这个传记中,我们不难看出,宋母的言行并没有遵循“三从四德”的女训,她不仅仅不服从儿子的意志,甚至违抗了官府的意志。
我所引用的《列女传》是在明代重修的版本,应当说那个年代是我国历史上将政教合一对妇女禁锢最厉害的年代。我们仍然能够从那个年代选编的《列女传》中读到历代女杰人物的传记。像宋晏恭人一章,记述了晏夫人因为丈夫死后不愿意接受县令勾结土豪的逼婚,奋起反抗,率领全家诸婢上阵,固守山头,招募义兵,屡战屡胜,消灭对方数万人。修于元代末年的宋史《列女传》中记载了朱娥10岁刀下救祖母,立像于曹娥庙;彭烈女从父泰入山伐薪,遇虎,女拔刀斫虎,夺父而还。从這些例子里我们便可明白即使在男权为中心的社会秩序确立之后,中国古代女性仍然有过这样不凡的业绩。
在以父权为中心的社会中,古代中国妇女与古代西方妇女的生存空间是有区别的,她们自秦汉以来便和男人一样承担赋税,没有完全排斥在社会生活之外,尤其作为夫妇组合为家庭之后,家庭,抑或罗网抑或生存空间,使女人作为社会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她们的精神风貌既由于礼教的束缚受到压抑,同时又因为地域家庭背景的诸多原因呈现多样性。
一、家庭:罗网抑或生存空间
在中国的民间至今仍然流传的种种说法,所谓“成家立业”、“发家致富”、“家和万事兴”、“化家为国” 等等。更有人人皆知的一个名词:国家。国与政府的意思不更接近一些么?偏偏是“国”与“家”。在传统中国的士大夫的政治理想中,何谓“爱国”,首先体现为“爱家”;何谓忠君,入仕之前,尽可以体现为对父母“尽孝”。由此而来,士大夫们的政治理想概括为“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所以国与家成为两个密不可分的概念。
按西方人的观念来分析中国传统意义上的家庭,可以看出传统中国的家庭并非纯粹的“私人空间”,它除了担负繁衍后代抚养后代的功能之外,在经济生产和技术传承上是一种组合形式,此外还兼备某种社会公共空间功能:家庭在家庭成员内部,一是信仰和精神的寄托,二是公正和公平的仲裁。
几千年来,传统中国社会里,没有一个统一的或者相对类似基督教或者天主教的信仰,更没有遍地林立的教堂供人民来寄托信仰和理想。从《论语》 的阅读中,我们便得知孔夫子这一位对中国人影响深远的学者曾明确地表示,他不信鬼神。他所看重的是自我修养,使每一个人都成为像尧舜那样的圣人。都懂得“仁者爱人”的道理。因此在传统中国社会里,无论男女从一个人启蒙读书,便开始了对自身品德修炼的功课,开始了向圣人的学习和靠拢。这正如西方社会里,儿童被送到教会的学校学习圣经的情景。所以中国的传统教育首先是一种 “德”的教育。在《大学》里,就有明确的定义,什么是大学, “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那么读书之后呢?读书当然使一些人走上了仕途,去做官,可是据统计,在传统中国因为政府的公务员相当少,即便在官僚机构最为臃肿的清代,有可能做官的,也就是指具备录用公务员资格的男人,仅仅占男性人口的1%,在传统中国,即便是社会最为低层的人家,一般情况下至少是送家中的男孩子上学念书的。接受传统的中国式的教育,明白“人之初,性本善”的道理,无疑绝大多数人并不一定读书做官,而是为了将来的成家立业,所以也有人认为中国传统教育和家庭教育就是让芸芸众生都能“明德”懂得“修身齐家”,可以说是一个人成为社会人之前的一种道德伦理教育。
在湖南民间习俗中,将男女完婚成亲之日当成一个人即相对未成年而言的“做大人”,这有点类似西方人的成年人仪式。如果一个男人到3、40岁没有结婚,仍然被人喊做“红花伢子”,过年的时候仍然和儿童一样可以从长辈手中分的红包——“压岁钱”。男女结婚后便成了社会人,实际上也是因为传统家庭所承担的社会功能所致。
由此我们在中国的土地上处处可以看到的是家族的祠堂和家庭的厅堂,在那里有着类似西方人的宗教活动:在孔夫子或者列宗列祖的牌位面前,慈善而威严的长辈,父亲或者母亲,祖父或者祖母,在主持家庭或者家族内部的事物评判或道德说教,甚至不一定气氛那么严肃,可以在团年饭餐桌边,仪式也可以随意,叙述家常,以理服人以情暖人。这时的家长,尤其是德高望重的家长几乎就是教堂的教父,代表着真理和信仰,如果在家族内部出现了事物需要评判是非,也由这样的家长或者族长来主持公道和正义,仲裁是非。家庭在这种时候所行使的职责十分类似在家族内部的教堂和法庭。当然这种在这种“家天下”里,公正、公平、以及妇女的生存状况往往因一家之长的个人道德修养及家风家境而定。满口仁义道德一肚子男盗女娼、重男轻女、甚至对妇女的残害、虐待也是时有发生的。
家庭,在古代中国是极为重视的基层单位。所谓的“男有分,女有归” (《礼记.礼运》),在远古时期这里的“归” 便是指家,即便是处于社会地位十分地位的婢女,到了一定的年纪也要许配人家,女子成婚后,既是形成一道对女子约束的罗网,同时也是一到对妇女生存权的保护网。家庭既是私人空间,也是民间空间甚至同时也是一种公共政治空间,这种公私不分的“家天下”,给妇女的生存发展既带来有利的一面,尤其是母权,为妇女参政和参与社会经济活动带来“混水摸鱼”“阳奉阴违”的弹性空间。当然我们也必须看到不利的是在长此以往的聚族而居的生活环境中,缺乏人格独立空间的训练,妇女的主体性较之男性主体性更深一层受到阻碍和束缚。相比在同时期的游牧社会里妇女生存状况,她们完全被排斥在社会之外,而古代中国妇女很早便参与由家族为单位的社会活动,才智和心智均得到一定程度的发展。比如近年来,海外的妇女研究中“中国清代妇女写作热”成为一个研究热点,就是例证。
二、        传统中国家庭形式的索源
l    无为而治的君主之道:
也许应该在传统中国的政治体制上寻找原因。中国古代的政治体制,基本上是沿袭了汉代的政治体制,在汉代刘向的《说苑校证·君道篇》中关于一国之君的职责是这样论述的:“人君之事,无为而能容下,”“大道容众,大德容下”,也就是说传统中国的皇权统治所强调的是“无为”而治。在这种指导思想下,造就一个小政府大社会的空间便是势在必行的事情。据钱穆先生在《中国历代政治得失》一文中分析,在传统的中国“一个国民,只要没有田地,不应科举考试,不犯政府法令,甚至他终身可以与国家不发生丝毫直接关系。”处于这种状况之下,妇女的生存空间和生存状况一般因家庭环境以及家族内部的经济和文化状况而定,没有政府的强制性的约束。尤其那些远离皇城的西部山区和沿海地区,女教的教化和影响便更是微弱了。如《隋书·列传第四十五》的“谯国夫人”一章所记载,谯国夫人一生带兵打仗,平息当时岭南一带无数内乱,立下了卓越的战绩,在她的晚年,因为她保境安民深受百姓爱戴,被奉为圣母。在江浙和福建沿海一带,我们至今仍然可以看到四处供人敬奉的妈祖庙。妈祖用现代语言来翻译也就是敬奉女神。在一些少数民族居住的地域甚至还保存着母权社会的遗风。
由此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传统中国有一个较大的社会民间空间,妇女的生存状况也就出现了多元和复杂的局面。
l    中华文化的融合性。
传统中华文化讲究以和为美。中国人以前不大讲究你是什么民族,而只论“夏”与“夷”,如章太炎在《中华民国解》里说的:夏可以为夷,夷可以为夏,“专以礼教为标准,而无有亲疏之别”。在古代的吴、楚、闽、越地区。少数民族往往为汉族同化,即便在历史上也发生了民族纠纷甚至械斗、武装斗争,却并不以消灭对方为目的,只要你接受汉文化的礼教,承认皇权,也就成了一家人。看看湖南因为解决少数民族的叛乱留下的县域地名:新化,安化,新宁……便可以知道在古代中国,安抚和同化是解决民族纠纷的途径和目的。
而在湖南南部的江永一带,历史上是“南蛮”各民族,尤其是瑶族居住地区,在与汉族居民融合过程中,瑶族同胞崇拜女神,当地称为拜“姑婆”的习俗,以及传女人不传男性的妇女文字“女书”也为当地汉族妇女所同化所接受了。并且一直传承至今。在中国的河北西北一带的民风,常常被人称之为有燕赵慷慨悲凉之气,妇女同样有习武从军的习俗,这种文化特征便是当地汉族在与来自北方的蒙古人或突厥民族的交往过程中形成。其次我们还可以从中国的战争与防卫工事来了解中华文化的特征,中国历代尤其是汉人统治的时期,战争基本上是以防御为主,很少以战争的形式积累财富和扩大疆域。由此不难理解,古代中国虽有文化上的对外歧视,但战争工事主要是保障国家利益上的对外设防,对于外来文化往往呈现一种融合的柔性传统。“不似葡萄牙和西班牙的舰队那样到处掠杀和敌意昭昭。直到民国建立以后很长一段时间内,中国也还没有护照和边防,朝鲜或越南的革命者,波斯或日本的商人,还有逃避迫害的欧洲犹太人,都可以在这里进出自由,基本上未受到民族身份限制的压力,与同时代的欧洲大有区别。” (韩少功:《超越民族》)
中国人看重家庭与传统哲学观念不无关系,所谓天人合一,阴阳互补,尽管存在过男女性别不平等和男尊女卑等不合理现象,但是从来没有过一对一的你死我活,男人类和女人类对抗性的性别斗争。 “男主外”与“女主内”,这个“内”和“外”也难免分得很清楚,说不定哪一天的主内就成了主外,主外的人成了主内。这也许是直到今天我们这个人口众多的国家里,女性在当家理财或者行使社会公务管理职能的时候并没有遇到性别对抗。也很难为西方女权的某些理论所鼓舞所激动的缘故。
值得注意的是自从1949年以来,中国妇女地位的确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妇女的社会地位得到空前的提高,可以我们也不得不看到,在此同时,中国的传统文化以及赖以支持的社会结构:家庭家族家产也基本被彻底铲除,这同时也意味着几千年传统中国的民间社会空间被铲除,甚至连找对象、谈恋爱、结婚离婚,这样这一类在西方人看来十分私人的领域,也需要经过单位盖章或者审查。妇女解放与男女平等几乎完全依靠政府和以政府代言出现基层妇联或者基层企业单位组织。进入改革时期,尤其是农村经济实行以家庭为单位的重组后,妇女问题便日益严重。处于社会底层的女性纷纷回归家庭角色——从目前近30年改革开放后的妇女状况来看,女性对于男性的依赖性几乎比以往时期更为严重。首先是国家全民所有制企业的改制,首当其冲被下岗,被内部提前退休的是女职工。在社会保障体系并没有健全的客观环境里,这些年近中年的女性只有抓住人生的最后一道防线:家庭和家庭中的男人。而就此同时家庭的脆化问题也十分明显,尤其是贫困妇女无处可归。“一个可见的指标是中国是世界上妇女自杀率最高的国家,中国妇女的自杀率是世界平均水平的5倍。中国的自杀高危人群主要集中在15岁至45岁的贫困地区妇女中,这使得中国成为世界上唯一一个女性自杀人数高于男性自杀人数的国家。” (2004年第七期《华盛顿观察》:《中国妇女究竟撑起多大的天?》)
而这些年来,处于青春时期的女性也不比中年女性有多少优越。几乎在农村的经济改制后,农民家庭一般将外出打工挣钱给家庭盖房这些创收的期望寄托在他们的女儿身上,而这些农家女孩也认同自己是“家庭中可供使用的资源”的命运,默默承担起拿青春换血汗钱,甚至拿身体来挣钱的买卖,以供养家庭中的男孩或男性的开支。在我国农村,甚至连延续了几千年的隆重的迎亲嫁女婚俗几乎见不到了。流传在湖南北部农村的一句俗话,“男人打工,供得读书;女孩打工,盖栋新屋。”由于传统中国文化中重男轻女旧势力抬头,迎合着大众媒体过分渲染泛性与滥情,加速着女性物质化、商品化倾向。我们不得不警惕这一点,在相当一部分贫困家庭,我们不难看到某些女性身为母亲身为女儿没有任何人格尊严和道德伦理底线,完全将身体当成或者被人当成商品。更为让人惊讶的是这些沦落性奴隶的女性背后是与她有关联的男性在谋划,她们大多数是在为她家庭或家族的男性挣钱。
改革30年来中国妇女还撑着多大的“天”。“从我国妇女的整体状况来看,妇女地位在总体上提高,同时也在失去自己的天空。”(同上) 其实,面对中国妇女问题的复杂性,也许应当注重研究我国妇女在传统社会中的主体性、文化传统与人文精神等基础理论问题。应当说传统中国文化与西方传统文化中都有着歧视妇女的糟粕,也同样都有着如何维护女性权益的宝贵资源。只有深入研究本土的文化、历史和现实,在借鉴西方妇女解放理论的同时,注重对本土文本中的妇女观研究,才会真正为中国广大劳动妇女带来福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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