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要感谢在座的每个人,因为你们没有被我这个很不雅的讲座题目所吓退。色狼、强奸,多么肮脏的字眼,这也能是学术研究的题目吗?但问题是总会不时地有那么若干匹色狼窜出来危害我们大家,所以尽管今夜是个人间四月天的美好夜晚,我也还是不得不讲讲色狼。
在讲色狼之前,我要先说明一下立场。在海报贴出后,有男生、男老师问我,男的可以来听吗?当然可以。因为我不是鼓动女人反对男人,也不是男人反对女人,而是希望所有有良知的人,包括男人、女人都来反对强奸犯,不管这强奸犯是男是女,都在我们的反对、斗争之列。所以,我希望我们的抗争是有良知的人对强奸犯,而不是某一性别的人反对另一性别的人。但为了集中火力,今天我在这里主要与大家讨论的还是与蹂躏女性的男强奸犯坚决斗争。
大大小小的色狼有很多种,从强奸犯到性骚扰,从劫色害命到暴露猥亵,从公车搔扰到黄色笑话,相信我们每一个女生从小到大都遇到过或听说过一二。所有的色狼都有两个共性,一是目的为性,即侵犯、掠夺、践踏受害者的性以满足这些色狼的兽欲;二是引起受害者不快,从身体、情感、人格、尊严等诸多方面均产生不快。不同也有两个,一个是这些色狼所用手段的恶劣程度不同,从淫辞秽语、动手动脚到欧打辱骂、强暴杀人;二是对受害者造成的伤害不同,从一时不快到终生痛苦。所有的色狼都在我们谴责和抗争之列,但今天为了更有效地、更深入地与最恶毒的色狼――强奸犯作斗争,今天我们聚焦强奸和反强奸。
在强奸案时有发生的现实下,在许多女生就要毕业,走入远比学校复杂的大社会的现在,进行反强奸的预演就很有必要性。所以今天晚上的讲座既是学术讲座,更是抗争动员,动员我们每一个人在不幸遭遇强奸犯时,如何勇敢地、有效地保护自己,并与强奸犯坚决斗争。所以,我的第一个问题是,色狼是如何造就的?
这个问题可以拆分成两个小问题,一是为什么男强奸犯认为自己对女受害者有权利?二,为什么男强奸犯会向女受害者要求性?首先让我们回忆恩格斯说的一句名言:"母权制的被推翻,乃是女性的具有世界历史意义的失败"。那么母权制之后是什么呢?是男权制。表现在封建社会里,就是三纲和三从,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在家从父、出嫁从夫、夫死从子。所以女人这一生,无论是做女儿、做妻子还是做母亲,都是男人管着,都是男人的财产、附属品。这一点连赵本山都认识到了,他在开导小丫时就说过类似的话,说小丫小时候被爹管着,结了婚被老头管着,老头死了被孩子管着,一辈子没自己做过主。封建社会被打倒了,但女人是男人的财产、附属品的观念并没有彻底消失,而且还随着商品化、消费主义不断复制、衍生、巩固和扩散。所以在宝马香车的旁边,在豪华住宅的广告中,我们经常可以看到一个年青貌美的女性在微笑地被物化着、商品化着、财产化着,成为男人成功、地位的象征和男人一手掌握之物。这是什么呢?这就是男权文化,是男人对女人拥有权利的一种文化和社会制度。所以,强奸犯会认为,作为一个男性,他有权要求女人服从于他。
那为什么男强奸犯会向女受害者要求性呢?导致强奸犯有这一要求的原因很多,但在当今社会,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商品文化对女人的严重性化。现在的报刊杂志、电影电视里充斥着美丽的女性面孔、身体,而且肢解化、特写化为眼睛、唇、胸、肩、背、腰、臀、腿。
第一张:Matell的广告:我好肯定,你唔会舍得离开我。大家可以看到,广告中的女性躺在一个硕大的床上,身上除了一条黑色的蕾丝的内裤外,一丝不挂。我们知道,在当代文化中,黑色是性感的象征,而蕾丝、花边是女性的象征。她的身体光滑,匀称,苗条,一个手指放在微微张开的口里,而且她光滑的两条大腿分得很开,这是两个非常有性意味的动作暗示。她的眼神盯着观众,目光里传达的是诱惑、邀请。因此,在床、黑色蕾丝内裤、光滑且分开的大腿、微启的双唇和放在口中的手指、再加上富于杀伤力的勾人眼神等众多性符号的堆积下,马爹利酒的广告商和商家非常自信地说,"我好肯定,你唔会舍得离开我"。我是谁呢?与其说是马爹利酒,不如说是广告中让人性联想翩翩、性愉悦丛生的女性。商业文化、消费文化就是这样将女人身体化、性化、物化,这种极其片面的对女性的再现,引导人们产生一个极为严重的错觉,女人就是这样的,就是渴望男人的,渴望性的,而且她是很容易得到的,只要花一点钱。当强奸犯连这点钱也不愿浪费时,他就想花一点力气了。
拿女性身体做文章,准确地说,是拿性感部分做文章,来表现商品特点的广告不计其数,随处可见,而且商家们毫无自律与反省。比如每年业务量几百亿的中国联通的一个广告,"130入网费,低得让你心动"。130的低廉用什么来表现呢?用女性的胸,开口很低的吊带衣被中国联通用来引诱消费者,我的入网费比她的胸衣还低。开口这么低的吊带衣,而且更重要的是衣服下半露的酥胸,你能不心动吗?
现在许多广告都在极力宣传,"女人挺好"、"挺不起胸,怎抬得起头?"。于是更多的人的审美要求被塑造为:女人乳房不丰满就不是合格的女人,就是不配男人爱的女人。在这种强大的压力面前,许多女人被迫去隆乳。但当女人乳房真的丰满后,《赢周刊》又不乐意了,认为这是假造的女人,是掩盖真相的女人,于是,该周刊信誓旦旦地向女人的丰乳宣战,"我们的任务就是揭露真相"。
"橙色新闻纸"一方面通过"橙色新闻"、"桃色新闻"将读者的联想引导到性,另一方面通过匍匐在地的裸女肤色再现这种纸的柔和。这个裸女也果然非常柔和。她一丝不挂,跪倒在地,眼睛安闭,似乎沉浸在自己的世界中。这个橙色的女体是如此乖巧,如此不设防,而且在"翻动时声音很小,尽显您的尊贵身份"。
在商业文化中,在广告商的眼里,女人是可以任意比附的法宝,她符合审美、制造欲望、可供消费。所以,女人不但是酒,是手机号码,是周刊宗旨、纸,而且还是牛皮癣。在这幅广告中,广告商可能想用扭曲的女体表现患者的痛苦或牛皮癣的临床表现,可这一切与女人的裸体有什么关系?难道女性的裸体是一个筐,什么都可以往里面装吗?什么都可以往裸体女性上附会吗?
再来看《城市画报》的广告:"城市画报,新生活的传播者"。广告中也是用一个女体(我用女体而不用女人,是因为这些广告表现和想象的都是女人的身体,而不是她的全部。她的人格、意志在这些广告中都是不存在的。这也很象我在网络论坛中看到的一句非常恶毒的话,女人只有鼻子以下的部分才有用。鼻子以下是什么?是嘴,是唇,胸,是腰,是臀,是性器官,是大腿。总之,女人有用的是什么?是身体,是被严重性化了的身体。她的脑子,她的智慧是无用的。)来象征。她的面部表情沉醉迷离,一只手按在乳房上,另一只手按在臀上,小蛮腰、肚脐眼裸露着,而且裤子的拉链半开着。这是新生活吗?不如说是性化女体,是性生活。
这些女性身体和部位美吗?或用流行的话来讲,养眼吗?养得很,因为她们与她们的身体的确很美,实在是美,美得让人可亲、可近、可赏、可欲、可求、可玩、可亵、可性化、可消费、可占有、可侵略。所以,商品文化、消费文化中喧嚣尘上的、狂轰滥炸的被严重地片面性化的女性和她们的身体成为性的符号、化身、象征、代表,误导了一个极其片面的等式,女性=性。这些无孔不入的、铺天盖地的性化女体构建着我们每个人的审美、欲望,也包括那些大大小小的色狼和其中最恶毒的强奸犯。当法律威摄力、道德伦理再也不能约束他们的色欲、性欲、兽欲时,色狼们就变本加厉,成为只顾自己兽欲,而毫不尊重、肆意蹂躏她人意志、人格、身体的强奸犯。那么男权文化在强奸犯的逻辑中扮演着什么角色呢?这种文化合理化着强奸犯们的动机和罪恶:女人本来就是男人的财产,附属品,男人本来就可以享用女人,我不过是来拿走我应得的。所以,从这方面说,强奸是男权文化最赤裸裸地、最血淋淋地控制、剥削、掠夺女性的一种形式和罪恶,也正是男权文化中的这种子文化――强奸文化造就了强奸犯,使他们自认为有权利向女人要求性、强迫性。
第二个问题是,强奸文化如何预设了强奸犯的强大和受害者的弱小?除了上面所说的男权文化对女人的所有权、享用权、性权造就了潜在的强奸犯外,在具体的强奸案中,强奸要想既遂,还必须有强大的强奸犯和弱小的受害者。所以,我们现在就来分析,强奸文化如何造就了强奸犯的强大和受害者的弱小。典型的强奸叙述是这样的,在狂风暴雨的夜晚,在一个僻静处,一个面目狰狞、身强力壮的强奸犯向一个姑娘步步进逼,她尖声呼救,可是在狂风暴雨中没人听得到,她想跑,可是腿软得根本抬不起来,她的心狂跳不已,或索性已不跳了,头脑中一片空白,强奸犯还没逼到她的身边,她已软瘫在地。于是强奸犯猛扑到姑娘身上,发泄了兽欲,玷污了姑娘的清白……
这种典型的强奸文本塑造或想象了强奸犯的强大。如"身强力壮",可实际上在大街上举目望一下,就会发现,男人是有矮有高,有强有弱的,更不是只有身强力壮的男人才会想到去强奸女性。所以这种对强奸的典型描述想象、夸张了强奸犯的身强力壮。而且细细分析上述描述,还会发现另一种被暗暗着力演染的强大,"强奸犯向姑娘步步进逼""猛扑到姑娘身上",言外之意,只要强奸犯的兽欲发动,就没有力量能够阻止他。那么这种兽欲表现在身体上,是什么呢?是阴茎勃起。按照这种强奸的描述,似乎只是阴茎挺立后,它就无坚不催,所向披靡。但实际上,那短短的长不过20厘米,平时总是软软地趴着的阴茎能那么伟大吗?别说我们坚硬的指甲可以掐它,而且我们女生手指的力量虽然可能在扳手腕时会输给男生,但我们手指的力量足够我们去拧、掐、抓强奸犯的那根该死的阴茎。而且男人的性器官不只阴茎,还是阴茎后面的两个阴囊,阴茎可以勃起,阴囊却从来只能是软软地垂着,而且极为娇气和怕痛,只要轻轻的一拧、一拽、一揪、一掐,强奸犯就会痛得要死。大家在电影电视上都看过这样的镜头吧?两个男人打架或比武时,总是护住下体,而且一被对手踢中档部后,总是立即倒地,手捂档部,呻吟不已,看起来蛮痛苦的,实际上痛不痛?当然痛,痛得钻心,严重时会废掉的。所以,强奸犯的兽欲、阴茎、阴囊绝不是坚不可摧的,而是他最难以防守的致命处。
在戳穿了强奸犯的阴茎神话后,女性弱小的宿命也就被打破了,因为女性不弱小啊,她可以巧妙地、四两拔千斤地用指甲、手指去拧、去掐、去拽、去揪强奸犯的那一套性器官,而且也同样可以用指甲、手指去戳强奸犯的眼睛,用牙齿去咬强奸犯的手、脸、脖子,甚至阴茎、阴囊。但令人非常痛心的是,在上述的强奸描述中,或现实中的大部分强奸案中,受害者真的都是腿软得抬不起来,头脑中一片空白,软瘫在地,从而自我缴械,乖乖地将自己交给罪恶的强奸犯。为什么呢?就是因为我们在平时所听所看的那些对强奸案的报道或小说电影电视中对强奸的描述再现总是将强奸犯渲染的无比强大,而受害者呢?却总被描绘成一只任强奸犯宰割、蹂躏、污辱的小绵羊。这种报道或描绘本是想揭露、谴责强奸犯的,但无意中却成了强奸犯的帮凶,帮助强奸犯预先将受害者置于瘫软无力的处境。用莎伦·马库斯在《战斗的身体、战斗的文字――建立反强奸的政治话语》的话讲,强奸文化预设了两个主体,一个是暴力的主体,一个是恐惧的主体。这个暴力的主体是强奸犯,他将暴力实施于受害者的心灵与身体;恐惧的主体是受害者,她只能浑身软瘫地在强奸犯的暴力之下瑟瑟发抖。强奸犯这个暴力的主体不会恐惧,因为在强奸还未发生之前,他就已被神话得强大无比;受害者这个恐惧的主体也不会对强奸犯以暴易暴,因为她同样在还未遭遇强奸犯之前,就已被强奸文化吓得魂飞魄散了。
所以这种渲染强奸犯强大无比和受害者魂飞魄散的强奸文化的实质是什么呢?它是对强奸犯对女性的恐怖主义,是比制造911事件更为日常、更为司空见惯、后果更恶劣而被许多人习焉不察的恐怖主义。
那么,我们如何与这种强奸的恐怖主义斗争呢?这就是我接下来要谈的第三个问题,同时也是我今天讲座的主要问题,面对色狼怎么办?一个字,狠!我想许多同学以前都听过抓强奸犯的眼睛、咽喉、阴部等防暴三招。但问题是我们许多女生长期以来被教化得温柔、耐心、不说脏话、不打架,甚至连气也不会生了。比如说,在公交车上被流氓搔扰了,欺负了,心里气得要死,但也不敢骂流氓,只能是回来向同学或家长哭诉。也不鼓励女生打架,因为如果打架就不是好女孩了,"披头散发,张牙舞爪,谁家女孩象你这样?!"所以,女生们从小被教导得远离暴力,突然间遇到真正张牙舞爪的强奸犯了,这些防暴三招却要求平时乖巧听话的女孩们一下子变成暴力的巨人,正义的化身,女孩们能办得到吗?所以,为了紧急关头我们女孩们能够成功地以暴易暴,从强奸似乎离我们还很遥远的现在起,就必须演习,学会狠下心来,用指甲、用牙齿、用鞋尖鞋根、用我们书包的带子、用坚硬的书脊,用一切能脑筋急转弯所能想到的工具去掐、去拧、去拽、去咬、去撕、去抓、去敲、去勒、去揍强奸犯的身体,尤其是他们的阴茎和阴囊。我们千万不要心软,哎哟,如果我把强奸犯的阴囊踢伤了,踢残了,他以后怎么过性生活、怎么生儿育女、怎么解手呀?强奸犯根本不顾你的意志、你的身体、你的人格、你的生命,你居然还如此善良地为他着想,是不是善良得很不是地方,是不是善良得有些愚蠢?但女孩们的这些顾虑真的是很可能的,因为我们从小被女性化得那么善良、那么为他人着想。所以,在这方面,我很喜欢韩国电影《我的野蛮女友》,因为这部电影塑造、宣传和鼓励了好女孩也有权生气、愤怒和拒绝。所以在最后,我要将两句话送给大家。一句来自莎伦·马库斯的文章《战斗的身体、战斗的文字――建立反强奸的政治话语》。在文中,一位曾遭遇强奸犯的妇女回忆了她与强奸犯的战斗,"我抓住他的阴茎,我试图把它折断……我就是不松手,我下定决心要把它从他身上拔出来。然后它就软了下来……他把我推开,抓起上衣跑了。"这句"我下定决心要把它从他身上拔出来"我极爱,读来铿锵有力,所以送给同学们。另一句也出自这篇文章,即作者的号召,"让我们把强奸文化吓得魂飞魄散!"
200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