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 "中国校园系列强奸第一案"(《南方都市报》2003年5月30日),两天来发表的时评提出建议,应该加强危机教育、反省教育体制等。我认为,这些全都不是问题的症结,问题的症结在于,男权贞洁观阻碍检举性犯罪,这才导致暴徒横行无忌。
试想想,如果该校校长走在街上,迎面来人给他几个大嘴巴,抢走他的钱包,校长告不告?该校财务处的保险箱被人撬了锁,月底发不出工资,老师告不告?马路上的交通车撞破学校大门,学校告不告?
没问题,抢劫罪、盗窃罪、交通事故,天灾人祸,都有得告。唯独到了性犯罪就千方百计"遮丑",居然不惜让健康女生去检查所谓处女膜。这些作法,暴露了纵容强奸的真正原因:男权至上的贞洁观念。
所谓贞洁,就是要求女人在合法婚姻前保持处女之身,把女人身上那点天知道究竟有没有、不知几厘米的皮膜看得比女人命还重要。女人的人格、尊严、精神、个性,全都要由那丁点破皮来了断。因为所谓处女膜,是要留给某个骑白毛骡马的猛男来戳的。麻烦一点说,处女膜就是阳具中心的男权秩序里一个被征服的象征,如果说阳具代表威权的话,戳破处女膜就代表一个驯服的仪式。阳具占有另一性的时刻是如此重要,它第一次就要以血铭刻,把威权刻入女人身体,从而也继续复制威权的文化记忆。处女膜所代表的贞洁,荣耀男人对女性的绝对占有。"初夜"、"破身"作为检验仪式,彰显占有的象征价值。说穿了,女人被强奸,就不再是处女,失去了"贞女"在男权文化中的最宝贵的象征意义。
在这一系列强奸案中,几十个少女受侵犯,为什么所有学校都瞒报缓报?我认为就是贞洁观的蛊惑。这些身为成年人的校领导、教师把少女们身心实际遭受的损伤看得无关紧要,把所谓"奸"带来的象征性危害看得无比重要。在他们的价值判断里,处女贞洁太重要了,所以成了赔不起的精神损失。
所谓名誉要紧、所谓丑?什么意思?都是在渲染、放大被强奸后的女孩不值钱。她们从此被烙上耻辱的污点,人们看见这样的女孩,就会想到她的生殖器,就会想到有个暴徒搞过她,就在心里把这个女孩继续强奸一百遍;假如她还不知耻,不低头以泪洗面,还可以不断提醒她被强奸过,或者当面唾弃她。试问当今各单位招工负责人,如果有应聘女生是性暴力幸存者,你们会平等聘用她吗?
问题正在这里,如果人们继续维护这样的贞洁观,谁还会公开检举强奸?哪个受害者能站出来指控性犯罪?为什么不是强奸犯而是受害人遭到鄙视?
贞洁观的背后,就是巨大深厚的男权文化支柱。那些瞒报、缓报者,维护的就是这种男权价值。女生遭受性侵犯,俗语称为"奸污",顾名思义,因奸而不洁,学校名节岂非连带受"污染"?由于这样的逻辑,性犯罪的直接后果被转换为受害人丢"丑"、学校"名誉受损"。
在这种价值判断下,受害人主体消失不见了,她们被当作物品、器皿,成为男权价值的化身,好比身上插了个价标:"贬值次品"。民间的所谓"破瓜"、"破货"等说法,不正是这种符号象征吗?贞洁女是"处女宝"、受害女是"破货",所有的判断都是把女人当作性交易中的物品。贞洁观,简言之,可以称为"性器观"--把女人当性欲器皿,可欲、可用。
捉拿强奸犯不难,我们真正面对的阻力,就是这样的男权文化,它保护强奸犯。这个文化在男女平权的社会运动中屡遭打击,但在性这个领域,由于性话题还没有在公共论坛中得到充分讨论,由于陈腐的性观念没有得到挑战,贞洁观还大有市场;它就把强奸之丑转嫁到被强奸的人身上,好比我们把对"非典"的恐惧转移到病人身上一样。这样,我们不用辛辛苦苦攻克病毒,轻而易举地宰杀替罪羊,就能释放恐惧;古代的所谓净罪仪式就是这么回事。
把女人物化、等同于性器皿的观念也潜入了社会的集体无意识,从这起瞒报事件中同样可以看到。人们说十指连心,手破了、牙疼,大家都知道是疼;为什么少女被强奸的血就不被当作伤痛?就要百般掩饰?我看,在那些欲盖弥彰的成年人那里,这是处女血,它联系着性和性冲动。从性欲来说,必须占有性器才能满足。那些掩饰血迹的成年人,脑子里有团浆糊,这团暧昧不清的东西,隐含着潜意识里的窥淫欲、施虐欲。也就是说,血是一个提示,提示了可以被窥见的欲望和性满足。强奸犯在这样的文化想象中,其实成了所有窥淫、施虐欲望的代理人。人们表面上谴责他,实际上忙不迭地安排洗床单、掩盖血迹,比真正的强奸犯想得还周到;他们在这里掩盖的是自己潜意识的窥淫、施虐冲动。这种行为怎么可能阻止强奸呢?实际上它与窥淫欲一样,是让不在身边的性对象满足自己的性欲望,强奸犯就这样成了男权文化所鼓励的强奸欲望的替身。
我相信,这起强奸案顶多是媒体报道的第一案,决不会是全国范围内真正发生过的第一宗。在庇护强奸的文化观念没有得到彻底批判前,瞒报绝非个别行为。然而,隐瞒犯罪,只能恶化受害人处境。我们不难想象,在所谓"丑"、"名誉受损"的舆论包围中,受害少女承受了何等的精神折磨。遭到蹂躏必须缄口、渴求正义无法声张,她们如何看待自己的女性身份?强奸和人们对强奸的反应,失贞的文化压力,正是这一切把她们逼到"退学"、"服毒自杀"、"精神恍惚"的境地。
所以,我的基本观点是:反击性暴力就是反男权的问题,而反抗要从破除贞洁观做起。表面上看,强奸好像是某男子性欲特强,控制不住;实际上,正是男权的观念鼓励占有女性,把女性物化不当人,所以强奸从古延续至今,一直威胁女性生存。有人也许会说,被捉拿的案犯文化不高,哪有你说的什么男权观念?但我要强调,这个人同样是在男权文化熏陶下长大的,他懂得自己拥有的男权优势;他知道女生遭遇那根鸡巴不敢叫,那之后的"丑"更是说不出。何况,那么多有知识、有文化的学校领导、老师,他们怕"丑"不报;请问"丑"是什么?难道不是认同女人所谓失贞之"丑"、继而自觉规避吗?这又怎么不是对强奸文化主动顺应?!而这种自觉性怎么不是纵容犯罪、并且也释放了自己潜意识中暧昧的、侵犯女性的性冲动?就此而言,反抗性暴力不是一般的危机教育或管理体制问题,它首先是挑战男权、维护妇女权益的问题,它也是改造文化的问题。女人是人,妇女人身权力不容侵犯,这就是问题的根本。反对针对妇女的暴力,这是我们落实男女平等国策的重大问题,更是当今国际人权领域深受关注的问题。
在此,我还要为受害者刘静的母亲击掌叫好;她果断控告,以愤怒对隐瞒,以法律求公道。这是何等伟大的母亲,她公开挑战了狗屁的贞洁观,维护了所有受害的女孩的尊严和权力。各位有女儿的家长啊,教我们的女儿认识到她的权力;父母维权,这才是对女孩儿最强大的爱和保护。
我们的法律、媒体、社会舆论、校园文化,必须支持举报强奸;让不容暴力侵犯的女性形象得到广泛传扬。媒体还需要开放篇幅,让受害者言说愤怒;并且,让那些机智挫败强奸企图的女子提供技巧,大家来讨论如何克敌制胜。我们的学校教育,要开发性教育,让男生、女生坦然说性,共同反抗性强暴。只有创造一个男女平等地享有性权力的社会文化氛围,才有可能真正制止性暴力。
2003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