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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经》中的"奸淫"之罪与当代情欲
时间:2006-6-10 10:04:20 来源:两性视野 作者:荣光启 编辑:biergoon 【关闭

  起初,1,人的性生活感觉由"回归身体"构成,不是现代人的先"刺激"、再"占有"身体、后"虚无";2,女人的怀孕和分娩并不那么痛苦;3,而男人也并不像今天这么满身心的疲倦和阴谋。一切都来源于人对神的悖逆,在原初的时候就犯了罪。人今天的状态不是所谓的惩罚,乃因为任何事情都有个因果。

  神对人的恩惠无微不至,在造人之后,那人第一个职业是园丁,看顾满园的花果。同时也耕种,享受劳动的乐趣(权当园艺、体操)。但神对人说:"园子里任何果树的果子你都可以吃,只有那棵能使人辨别善恶的树所结的果子你绝对不可以吃;你吃了,当天一定死亡。"为什么不能吃那个果子?在起初的时候只有善,没有恶,但人一旦认识恶,事情就不一样了:因为恶有恶的魅力。在神所造的有自由意志的事物有两种,一是人,二是魔鬼撒旦。他们区别于没有自由意志的动物。在人堕落的历史中,我们可以看清人与撒旦非常的亲密性。譬如,我们明知道那事不好,我们的心、脚步却直直地奔向它。说一个强暴少女的人是兽性大发,这是错的,因为这侮辱了"兽",应该说那是魔鬼之性的发作。神对人的罗嗦其实是爱。

  在安排好人的事业之后,神开始思虑人的孤单。"人单独生活不好,我要为他造一个合适的伴侣来帮助他。"神本来想在"兽"中为人寻找伴侣,因为人与兽在神的眼里都是平等的、一起从神那里诞生。于是神将各类动物和各类飞鸟带到人面前,"让他命名;他就给所有的动物命名。他给牲畜、飞鸟和野兽取了名;但是它们当中没有一个适合作他的伴侣,好帮助他。"在这里,有个事实是很有意味的:神造万物,但对那些万物并没有给他们命名,命名的工作是由人来完成的,神的目的显然是在让人与万物的关系走向亲密。这也是后世"人与自然"的关系的话语源头。但由于万物没有自由的意志,帮助不了人,神只好另想他法。于是神使人沉睡,在他睡着的时候,从他身上拿下一根肋骨,用肋骨造了第二个人。这一次,这个人的命名仍然是由人来完成。人最初的语言就是一首诗(怪不得维柯、荷尔德林、海德格尔等一大批哲学家、诗人对原始的语言羡慕不已),也是充满了幸福感的:

  这终于是我骨中的骨,

  肉中的肉;

  我要叫她做"女人",

  因为她从'男人'出来。

  在希伯来文中,"女人"和"男人"两词语出自同一词根。"语言是存在的家"(海德格尔),应该是先有这样的"存在",才有这样的"语言"。这样"出自同一词根"的语言表明了男女曾经同"在"或同"是"一个身体。这里的哲学思想衍变可以看出神的话语的真实性。人在这里的感叹--"这终于是……"说明人在"兽"中选了很久,在"兽"中等了很久,中间经历了忙乱和失望。但最终神怜悯人,给人以知心的、骨肉相连的伴侣。"女人"不是区别性别的称谓,而是一个昵称("我要叫她……"),相当于两情相悦的做爱时的呢喃。没有歧视、权力之类的话语成分。

  人类始祖最初的诗歌,也暗示了今后性生活的大致方法("骨中的骨,肉中的肉")。但是,他们的性生活的幸福感并不是因为"刺激"而生。现代人的纵欲是因为人要拥有、征服更多的女人、男人,性欲是在"征服的快感"中产生。而始祖们,他们对对方的性器并没有什么刺激感,因为那性器是他们自己的。他们都"光着身体,然而他们并不害羞。"他们的性生活是要让分开的"骨"与"肉"分享团聚的时光。

  但好日子并不长久,蛇的身影出现在园子里,蛇,这个神"所造的动物当中最狡猾的"家伙,我们发现,在起初,他是什么样的形象,《圣经》并没有告诉我们,但至少不是在地上爬行(他在诱惑女人之后才被神判为今天蛇的状态,对这里的能指"蛇",我们要悬搁起一切先在的理解)。他极有可能是撒旦的化身或使者。蛇显然是智慧的,他知道怎样瓦解人,他首先瓦解女人,他佯装不知,问女人:"上帝真的禁止你们吃园子里任何果树的果子吗?"女人如实回答,不能吃,甚至不能摸,如果不听从,人必死。蛇说:"不见得吧!"蛇的语气俨然一个智慧的老人,他蛊惑女人说神不让人这样做是因为神嫉妒人会和神一样辨别善恶。蛇在这里以小人之心度神之腹,扭曲神不让人识辨善恶的美意。女人在一番劝说下,又见"那棵树的果子好看又好吃,又得智慧,就很羡慕。"这里顺便表明了女人爱美的天性(喜欢"好看"的东西)。于是女人犯下人的第一桩罪。女人在吃了果子之后,又给丈夫吃了,她丈夫就吃了。他们一吃,眼(应该是智慧之眼)就开了,看着对方的身体,开始害羞。当人对自己的身体害羞,人与"母体"(神)的第一次分离开始了。

  有意思的是,那天黄昏,男人和女人在面临着神的召唤和询问时的情形。人的智慧真的显明了,没有人愿意承担这个罪!神首先问男人,男人将罪责推给女人,"你给我作伴侣的那女子给我果子,我就吃了。"然后是女人,女人狡辩说:"那蛇诱骗我,所以我吃了。"男人在这里也是狡黠的:是女人先这样,所以我才这样。男人的话语在这里有修改女性命运的权力之效。为什么在女人给他果子时他没半点言语呢?人都是软弱的,只是男人更软弱,他将罪责推给女人。女人只好将罪责推给蛇。那蛇推给谁呢?

  佛洛伊德博士竟然猜测,蛇是"阳具",不然他为什么不先引诱男人?正是蛇后来的形状与阴茎的相似,使这个精神病医生展开丰富的联想:蛇偷偷爬向女人,轻轻敲开女人的下体,在异样的推动与牵引中唤醒了人可怕的沉睡的无意识的原欲。原罪真正发生了。

  人心里本来就有着犯罪的渴念,不是蛇引诱人,而是人犯罪的本性。所以面对佛洛伊德的学说,有人提出了尖锐的批评--

  多么奇妙的自欺--把内在的主动性伪装转移成外在的被动性。①

  罪后是审判,神先判了蛇,让蛇真正成为蛇,"用肚子爬行,终生吃尘土。"然后神对女人说:"我要大大增加你怀孕的痛苦,生产的阵痛。虽然这样,你对丈夫仍然有欲望,而他要管辖你。"这里不是神惩罚女人,而是罪带来的代价。虽然初交、怀孕、流产、分娩是痛苦的,但由于那被唤醒的原欲,女人对男人的仍然有过量的欲望。

  和男人一起承受罪的代价的是大地。因为人来自与尘土、来自于大地。丰美的大地也跟着受罚,长出荆棘杂草。人的"耕种"由享受、休闲变成了不得已。人不得不"汗流满面才吃得饱。""你要工作,直到你死,归于尘土"。男人满怀骄傲又身心疲倦的"工作"其实是由自己的罪造成的,他连大地一起受诅咒、大地不再丰美、他要管辖(包括养活)女人,所以男人的做工和累是一种必然,他没有理由回家后面对女人居功自傲。

  (以上经文出自《旧约·创世纪》第二、三章。)

  二

  神在西奈山上用雷霆回答摩西的话,即著名的《十诫》,其中第七条即"不可奸淫"(《旧约·出埃及记》第二十章)。

  在神对摩西的指示中,有关淫乱的禁令比较详细。可见神对人的情欲的关注和爱护,神担心人在欲望中犯罪越来越重。"无论是谁都不可跟骨肉之亲有性关系。"神在这里禁示人不可乱伦。"不可跟经期的女子有性关系,因为她是不洁净的。不可跟别人的妻子私通,污辱了你自己。"神的严厉其实是爱,今天我们知道在经期和女性做爱会给女性带来许多疾病,女性在经期身体特别容易感染疾病。"跟别人的妻子私通"会有人问,如果那是出于爱情呢?我们先不看这"爱情"的问题。我们只看这爱会带来什么后果:譬如,我真心爱上一个有夫之妇,我并不是迷恋她的肉体或仅仅是猎艳成僻。我就是"爱"她,但若有一天这女子的丈夫知晓这件事,那他肯定很伤心,我"爱"这个人,怎么这"爱"对另一个人构成"伤害",这"爱"是不是矛盾?即不爱、非爱。所以神首先说,这件事不是伤害别人,而是污辱了你自己的品性。你成了一个"害人者"。

  北村的小说《最后的艺术家》里有这样的描写,音乐家杜林明明爱着自己的妻子(曾经他苦苦追求呵),但一旦有天他和一个单纯的女孩一起游泳,没有谁引诱谁,两个人就抱在了一起,并且非常感动。杜林在感动的同时,非常痛苦、迷惑:这是怎么回事?我不是爱她(妻子)吗,现在怎么又爱这个女孩了呢?什么是爱呵?

  犯罪之后,人失去了爱的能力。神对人的禁令绝对是补救和爱护。

  "男子不可跟男子有性关系;这是上帝所厌恶的。无论男女都不可跟兽类有性关系;因为这是逆性的行为,是对自己的污辱。"在《旧约》时期,人大约已经干出同性恋的事,所以主在这里有禁令。由于当时妇女地位低,同性恋首先应是男人先尝试。但这并不表明女人在这方面就不犯罪。后来的历史表面女性同性恋的趋向和男子相比并不弱。

  现代社会,人兽之交、多人之交("杂交"),这些"逆性的行为",并不少见,潜藏在人的欲望底层,一旦有时机,定会爆发出来。人兽之交相传美国女歌星麦当娜就干过,而在全世界大量流行的A片(又称"毛片"、小电影、官方称为淫秽光盘、黄色影碟)中,"逆性的行为"比比皆是。我个人比较惊讶的是(A片没什么惊讶的)汉语文学中所出现的杂交镜头:我曾经在虹影的某篇小说里看到"杂交"的描写,这位在伦敦生活的作家,性生活的视野比中国大陆作家要开阔、大胆得多。2002年冬,我读虹影的长篇小说《K》,本来是应该惊讶的:因为她在这里将现代文学、现代建筑业第一大才女、美女林徽因描写成一个深谙房中术的床上高手,那些和一个外国青年(英国著名意识流小说家沃尔芙的侄子)偷情的场景,我读来心惊肉跳,又惊险刺激。虹影说她是查了大量关于林徽因的珍贵资料而写,绝无诽谤之意,只有还原和赞美。我想她的意思应是:妇女解放,性生活的解放也是一个重要的方面。想到这里,我觉得也没什么惊讶了。从女性主义的视角,这是一个非常值得关注的叙事文本。

  在以欲望为合法的叙事的现代(包括后现代)文学中,"逆性的行为"得到了极大的赞美,人一再地为欲望的底层涌动正名,没有"罪",只有束缚。上帝的禁令被抛在一边。中国"60年代出生的作家"写"性"还有深层的意识形态革命的叙事学企图,"70年代出生的作家"在"性"叙事中没有那么深层的企图,性本身就是快乐,放纵就是"自由、解放、革命"的代名词。在那些性的文本中,欲望图景比比皆是,男男女女,各种各样的手淫、做爱的场景层出不穷。(在此,不赘述,不想引起70年代出生的同龄人的不满。)

  (以上经文出自《旧约·利未记》第十八章。)

  三

  《十诫》中的"不可奸淫"到底是什么意思?到了《新约》,神的儿子耶稣有所补充:"你们听过古时候有这样的教训说:'不可奸淫。'但是我告诉你们,看见妇女而生邪念的,已在心里奸污她了。假如你的右眼使你犯罪,把它挖出来,仍掉!损失身体的一部分比整个身体陷入要好得多。"(《新约·马太福音》第五章)

  这下问题要严重得多,意淫也是犯罪!在《旧约》时代我们还怀着侥幸心理:迫于律法,这个女人(男人)我不能占有,我在心里想想女人(男人)总没什么吧!但《新约》让我们没有任何侥幸!这个看起来神对我们就太苛刻了。但事实上怎样呢?譬如,若你在你和爱人做爱时你总是想着别人,那你的爱人心情如何?(反过来一样。)摩西的律法只是针对肉身实际的行为,而《新约》进一步警醒了人心里的意念。人有生理的要求,相爱、结婚是圣洁的,但淫乱(包括心里的意淫)都是污秽的。   格非的长篇小说《欲望的旗帜》里有这么一个细节,主人公之一的老秦(大学副教授)"与妻子高卧床榻之时,却会无端生发出浮靡的想入非非。他想象着一位名演员的脑袋长在他妻子的肩头……这给他们的夫妻生活一度带来了无穷的乐趣。但这种移花接木的把戏很快就被他的妻子看穿了。有一次,他将一本电影画册事先就放好在枕头边上,封面上的那位女演员正在凭栏远眺……可是当他脱了衣服钻入被窝,却发现他的妻子正斜着眼睛冲着他冷笑,而那本画册此刻早已被她愤怒地扔到床下……"

  晚生代小说家的代表人物东西一写到爱情,其反讽的文字基调、爱的情境就让人忍俊不禁,他有个中篇小说叫《美丽金边的衣裳》,里面的女主人公希光兰和一个男人做爱时的情形很是有趣:他们都一边运动一边高呼着自己心中的偶像的名字,男的喊着"王祖贤、祖英……",女的喊着"周润发、毛泽东……"这样的性爱无疑是分裂的。在此中间有没有爱?

  北村的小说《玛卓的爱情》里讲述了主人公玛卓的"三段论"。玛卓一天和丈夫刘仁一起在街上走,路遇一美女(玛卓本身也是美女,曾经是校花,写诗、能歌善舞,好不容易被刘仁追到手),回来后玛卓就不理她丈夫了。原来,刘仁的表现是这样的:第一眼看见美女;停顿了一会儿;他再次偷看了美女。玛卓说,在第一眼的时候他没什么,因为是偶然,中间的停顿男人心里就不那么清洁了,而第三个动作表明了男人确实有不洁之念。第三个动作表明男人犯了罪(在心中犯了奸淫)。敏感的玛卓在这个人不断犯罪的世界(她自己也是个罪人)无法生存,早早死去(去东京看望丈夫、未见丈夫已死于车祸、怀揣刘仁曾经写给她的一千封信,信在风中纷纷扬扬)。面对她的"三段论"我们无法说这是小女子的胡搅蛮缠。这理论有道理。

  只要是人,定会在情欲上跌倒。《圣经》上所载的犯奸淫之罪的人可谓多矣。上至君王,下至一般老百姓。

  以色列人的王--大卫年轻力壮,在一年春天情欲大发。"有一天,近黄昏的时候,大卫小睡起来,到皇宫的平顶上散步,他看见一个女人在洗澡;那女人十分艳丽。大卫派人查询她是谁,知道她叫拔示芭,是以莲的女儿,赫人乌利亚的妻子。大卫派使者去召她;他们把拔示芭接来,大卫就跟她同房。(那时拔示芭的月经刚洁净。)事后,拔示芭回家去。"一次不过瘾,为了长期占有拔示芭,大卫王将她的丈夫乌利亚调到战事最猛烈的前线战死。大卫王犯的罪可谓多矣:奸淫、在女子经期与之做爱、贪恋别人的妻子(《十诫》之十)、以阴谋害死他人(《十诫》之六:"不可杀人")……最后神实在看不下去了,就派先知拿单去见大卫,先知说:"你在暗中犯罪,我却要在光天化日下使这事显露出来,让全以色列看见。"在先知的言语中,大卫幡然醒悟,他说:"我得罪上主了。"

  在拿单对大卫的言语中,有一个譬喻特别有意味。拿单见了大卫王并没有开门见山,他先讲了个故事:"某城有两个人,一个富有,一个贫穷。那个有钱人有很多牛羊;那个穷人只有一只小羊,让小羊跟自己的儿女一起长大。他把自己吃的喝的也喂一些给小羊,让小羊睡在他怀中,像对待自己的女儿一样。有一天,那有钱人家里来了客人;他舍不得从自己的畜牲中杀一只招待客人,却把穷人家里那只小羊取来款待客人。"大卫听到这里,怒不可遏,大骂那有钱人:"做这事的人该死!"拿单这时对大卫说,你就是那个有钱人!你阴谋杀人、夺人妻子,你和他有什么分别?

  (以上经文出自《旧约·撒母耳记下》第十一、十二章。)

  四

  拿穷人家的小羊来款待客人,这个比喻让我想起当代城市生活中的一个情景。王朔和老侠那本《美人赠我蒙汗药》是一本批判当代文化人的书。书中也涉及了我们在情欲上的犯罪。王朔和老侠有一节对话说到今天部分知识分子的"无耻",大意是,在今天的北京,若有朋友来,吃完饭之后,若不带他去召个妓,那简直是没有尽地主之谊。我欣喜于王朔一贯的坦诚,同时也为妓女--这些 "穷人家的小羊"(至少部分妓女是吧)伤心。

  漓江出版社2000年出版了一本著名的女经济学家何清涟的书,叫《我们依然在仰望星空》。她在书中严厉的谴责了我们国家某些地方领导竟然有为了发展经济牺牲女性发展卖淫业的思想。在东南亚一些国家,有"牺牲一代少女"来发展经济的振兴模式,而我国的某些地区,这一模式也在蠢蠢欲动或者已经初具规模。"想脱贫,先脱裙";"笑贫不笑娼"的时代似乎又回来了。"牺牲一代少女"?牺牲谁家的少女?在这个经济模式中,除了银币的闪光和贪欲的满足,"爱"在什么位置?

  夫妻之间的不信任及至相互欺骗、隐瞒(鲁迅的小说《伤逝》中,年轻的女孩子君死后,涓生有一句话非常令人震惊:"我们相爱过,所以我应当向她永久奉献我的说谎。"这恐怕也是他们爱情失败的内幕之一。)、卖淫业的兴盛和知识分子对嫖娼的乐此不疲、渐至恬不知耻,使整个社会的情欲问题越来越严重。和一个妓女(与之没有爱、但有肉体之欲的人)做爱,是什么感受?何清涟在那本书也提到今天的很多人有钱或有权后养情人的问题(所谓"男人有钱就变坏,女人变坏就有钱"),真的有那么多"爱"吗?他"爱"那个(那些)女人吗?显然不是,是"情欲",甚至连"情欲"都不是,是"占有欲",在和每一个女人做完爱之后,男人疲倦地瘫下来,但他心满意足:我又占有了一个女人。

  "其实,肢体有许多,身体却只有一个。……一个肢体受苦,所有的肢体就一同受苦;一个肢体得荣耀,所有的肢体就一同快乐。"(《新约·哥林多前书》第十二章)回归那个身体的源头才是做爱、生殖的本性。这个道理其实人人都懂,但人没有神,就是拗不过内心之魔。当人想起干这事"可能死"的结局,蛇的声音再度响起:"不见得吧?"那个女人的身体不是我的身体,所以我们可以疯狂的抽送、甚至蹂躏。在这里,女人与财产、物等同,女人不是个体的、主体的人,是物。人类的心又回到了没有爱的境地。晚生代代表作家东西有个小说的题目就叫《我为什么没有小蜜?》,小说里反映的这个时代,有钱或有权势的人大多有小蜜(情人),以至于有没有小蜜成为了男性社会可以炫耀的一种资本,情人的"爱"的意义消失了(不是由于"爱"的缺乏才去寻找"爱"吗?),情人的社会性、资本性凸现出来,男人必须有它,然后才会多点自信。所以书中人物"我"痛苦地自问:"我为什么没有小蜜?"

  我突然明白了为什么基督徒称主内女性为"姊妹",称主内男性为"弟兄"。这是一家人的称谓。一家人不可以犯"乱伦"之罪。"姊妹",这个词限定了你和一切女性(亲人例外)的关系,只能是姐妹之爱,而不能有非分之想。但通常情况下,人对一个迎面而来的异性有非分之想是很正常的。因为我们没有"罪性"的概念。在心里犯犯"奸淫"不算犯罪。所以当你面对一个你非常想与之纯洁美好地相处的异性时,你非常痛苦,因为你们中间有情欲的问题,情欲在你内心涌动,而一旦情欲真的发生,你们会相互伤害。所以"弟兄"、"姊妹"这两个词真是神特地为人所预备的。语言限定了存在。神准备好的这个语言保护(而不是限定)了人的心,它们让人和异性相处时一身轻松,免受情欲内心的折磨,不至于像鲁迅所讽刺的:看见女人的白胳臂就一路想下去,直至想到性交。在神的话语中,"弟兄"、"姊妹"这样的词,极大地增强了人灵里的爱和对犯罪的免疫力。

  五

  人罪孽深重,但神(虽然神能力无边)从来没有恐吓人(《圣经》上只有爱的话语)。神爱世人,神的爱深厚、博大。大卫王是犯奸淫罪的人的典型,神并没有让他死,而是让他悔改。《新约》里有个事件今天即使是学文学的人大都知道了--那就是《约翰福音》第八章《行淫的女人》。在我看来,这既是一个关于"罪性"(人人皆有罪)的故事;又是一个关于"情欲"的故事。在当代人的精神状况中,淫乱恐怕是最昌盛的一个时代场景和内心想望。行淫的事情在人身上很容易发生,因为男人和女人都是软弱的。

  大家都回家去了,耶稣却到橄榄山去。第二天一早,他回到圣殿;群众都来找他,他就坐下,开始教导他们。经学教师和法利赛人带来一个女人;她是在行淫时被抓到的。他们讲她站在中间,问耶稣:"老师,这个女人在行淫时被抓到。摩西在法律上命令我们,这样的女人必须用石头打死,你认为怎样?"他们想用这话陷害耶稣,找把柄控告他。但是耶稣弯下身子,用指头在地上写字。他们还是不停地问他,耶稣就直起腰来,对他们说:"你们当中谁是没有犯过罪,谁就先拿石头打她。"说过这话,他又弯下身子,在地上写字。他们听见这话,就一个一个溜走,从年纪大的先走,只剩下耶稣和那个站在那里的女人。耶稣就直起腰来,问她说:"妇人,他们都哪里去了?没有人留下来定你的罪吗?"

  她说:"先生,没有。"

  耶稣说:"好,我也不定你的罪。去吧,别再犯罪!"

  大约是1994年的时候,我大学三年级,《外国文学》课,不知道年轻的老师怎么讲到了《约翰福音》,在那个炎热的夏天午后,他竟然将这一大段文字全部用粉笔抄在黑板上,并且,将"你们当中谁是没有犯过罪,谁就先拿石头打她"这句话重复了好几遍。这个不断重复的声音使我游走的灵魂不得不从窗外回来,记忆收藏了这个鸽子一样的声音,它停在我的心里再也没有飞走,并且在多年以后,在我的灵魂里发生了强烈的作用。四年后,当我研究生毕业也成了一个大学教师,我上《当代文学作品选》,里面有绿原先生60年代在"牛棚"里写的《重读〈圣经〉》,我发现自己和那位年轻的外国文学老师一样,不知觉地就讲到这个"行淫的女人",不知觉地就将"你们当中谁是没有犯过罪,谁就先拿石头打她"这句话重复了好几遍。仿佛自言自语。是不是无意识里我就是那个"行淫的女人"?我年轻潇洒,事业有成,面对不同的人有不同的面目,但细细想来,我所犯的"奸淫"之罪比那女人恐怕要重百倍。

  是呵,只要是人,谁没有罪?谁能审判另外一个人?审判的权柄在神而不在人。法国著名的存在主义作家加缪有个小说叫《局外人》,里面的主人公默而索失手杀人后在法庭上,面对给自己的定罪和为自己辩护的律师都无动于衷,仿佛在看着另外一个人在接受审判。默而索突然觉得世界如此荒诞:那些法官和律师,都有罪,你们有什么权力判我的罪。所以默而索像一个"局外人"。为什么文士和法利赛人经不起耶稣这个平静的声音,受了重创,从老到少,依次逃离,为什么"年纪大的人先走"?因为年纪大的人意识到自己犯的罪最多,最羞愧难当。

  "行淫的女人"在做爱时被抓,这是多么尴尬啊!女人年龄多大、是妙龄少女还是有夫之妇?她通奸的具体原因是什么?长相怎样、和谁做爱、那个男人怎样?《圣经》上都没有说,但一个事实是肯定的:这个女人已经受到了极大的伤害。耶稣来到这个世界上,是爱人的,救人的,不是为人定罪的。他没有朝女人扔石头。他不可能允许经学教师和法利赛人那样依照摩西的旧律法。耶稣在世间是个极平凡的青年,他没有巨大的臂力和武功可以阻止心思诡诈的众人。耶稣有耶稣的方法救人。耶稣弯下身子写了什么字《圣经》上也没告诉我们,但有一个事实是肯定的:在耶稣不说话的时候,众人在期待着,期待中时间在消逝,众人的心情为耶稣的神情折服,开始有谦卑,谦卑的心态预备了那句话的到来。这句话一临到,没有人能受得了。"弯下身子,用指头在地上写字"是耶稣的策略,它给了众人一个反省的宁静时空。

  耶稣当时只是个年轻的传福音的人(三十岁左右),他出身寒微,其貌不扬,没有什么出众的地方。他的权柄来自于神,人们都听说他是神的儿子,不信的居多。特别是那些有知识的人并不相信。不相信耶稣是神子这一事实。经学教师和法利赛人其实相当于今天的大学教授(他们掌握着阐释知识的权力)。所以才有他们的怀疑、试探直至最后的陷害、将耶稣钉上十字架。

  人都走光了,最后只剩下耶稣和那个女人了。女人一定很震惊,平凡的耶稣以什么能力让众人走掉,并且没有对她的审判,她在震惊中接受了神,她称耶稣为"先生",这个称谓是很奇特的,表明了女人对神的瞬间而恒久的虔敬。但更令她震惊的是,神也没有定她的罪。神只是说:"去吧,别再犯罪!"这是怎样的爱啊,比起人间那些人定的律法,谁更能拯救这个犯错的女人?

  神为什么能赦免女人的罪,女人的罪是客观的,不会因为神的言语而消失。但由于神的爱,她的罪得以赦免,可以重新生活。犯了罪的人本来有"死"的审判,是要死的,但由于神已经替人死了(被钉十字架、三日后复活),所以人仍然可以活,但必须是悔改的活。怎么理解这个真理?让我们借助于一个故事来理解:一个小伙子从小就心术不正,长大后罪恶累累,要被判死刑。死刑决定在某天村口执行,以村里教堂正午的钟声为准。第二天,死刑如期执行,众人等待教堂的钟声,一旦钟声响到十二点,小伙子就人头落地。但众人等啊等啊,钟声怎么也不听见响起来。法官怒气冲冲直奔教堂。教堂很大,钟也很高。只见敲钟人气喘吁吁,抱怨今天的钟不知道为什么就是敲不响!法官下令叫所有年轻力壮的人都来敲,当众人齐声用力再敲时,只见钟上掉下一个人,大家定睛一看:是那个小伙子的母亲!已经血肉模糊。原来母亲为了不让儿子死,在前夜偷偷进入教堂,爬上钟,让钟槌击打在自己身上,所以钟不响。法官为这个母亲沉默了很久,最后将小伙子释放了,对他说:"孩子,你回家吧,你不用死了,因为你的母亲已经替你死了。"母亲的爱救了那孩子的命,孩子得救。②这个故事是一个比喻:神以他的死(被钉十字架)爱我们,为我们赎了罪,因为他的年一次死,我们可以不用死了。但我们必须悔罪。

  其实在这个情欲泛滥的时代,"行淫的女人"已经不止是这个女人,这个事件在我们身上已经成为一种象征,时时压迫着我们的心--当我们一次次犯"奸淫"之罪时。在这个以悖逆神为荣的时代,涌动的情欲在内心之魔、智慧之蛇、经学教师(有智慧而不信的人)的三重煽动下,行淫甚至成为一种与"自由"有关的光荣。但肉体不死,良心就在。在良心与魔鬼抗争之时,痛苦噬扯着我们的灵魂。那个女人是幸运的,因为她遇见了神,她向神认了罪,就可以如释重负地回家开始一种新生。可是我们呢?在一次次承受良心的折磨之后,有没有谁来用石头打我们?有没有谁来阻止那些朝我们扔石头的手?有没有谁来赦我们的罪?有没有谁给我们重生之机?

  其实没有谁有这样的能力和权柄,只有那造万物的、造我们的、爱我们的神,耶稣基督。

  (本文中的"神"也可以写成"上帝"。)

  2003年3月10日于北京·白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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